叫个车、寄份快递、出去吃顿饭……春节期间,很多人发现平日习以为常的各种消费,可能要加收一定的服务费。不少市民认为,春节期间“明码标价”式的涨价,是对劳动者付出的肯定和尊重。但他们同时也对消费市场涨价乱象感到心塞。(2月11日《人民日报》)
春节期间以加收服务费的名义,进行“明码标价”式的涨价,确实是普遍现象。比如某网约车平台为鼓励、补偿司机在春节期间接单,已连续两个春节实行“司机服务费”,乘客在其平台打车需额外支付司机春节服务费,根据地域不同从1元到9元不等。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一年就一个春节,乘客在走亲戚或外出购物、玩乐、旅游,一些网约车司机却舍弃团聚、玩乐,为乘客服务,着实不易。在网约车减少的过年状态下,相比多加的服务费用,乘客更应该关心春节能否及时打到车、服务质量好不好。
同样的道理,春节期间,不少快递公司、餐饮店铺及其他商家纷纷歇业,只有少数快递、餐饮、洗车等商家在坚持营业,他们不仅牺牲了休假时间,而且也面临着人手减少、环节增多、成本提高等特定时段的经营窘境,加收一定的服务费是情有可原的,权当是对商家坚守服务阵地的一种补偿吧。一句话,无论是网约车平台,还是快递、餐饮、洗车等商家,在供不应求、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以价格手段调节消费需求的做法,符合市场规律。对“春节价”或者说“春节式涨价”,消费者不必一味排斥反感才好。
当然,春节加收服务费首先要明码标价,先说断,后不乱。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尤其是价格知情权,是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关键之所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自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者有权对价格有确切的了解,而商家有义务让顾客充分了解价格调整情况。这就决定了商家在春节期间加收服务费,要做到明码标价。据调查,多数消费者最怕最反感的,是开始不说清楚,后面胡乱加价。“明码标价”式的涨价,比起暗中涨价,以及表面看上去不涨价,暗地里却缺斤少两坑消费者,更能让多数消费者接受。
其次,春节期间“明码标价”式涨价一定要适度,一定要守规矩。一旦服务费收得太离谱,超出消费者的承受范围,就成漫天要价甚至是趁节打劫,通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来牟取暴利,给祥和的节日添堵,终究是会让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此外,春节期间“明码标价”式涨价,不能涨价容易降价难,甚至只涨不降。有的商家在春节后仍故意执行春节价,始终不结束加收服务费的做法,说穿了,是不舍得放弃既得利益,会让顾客慢慢流失的。实际上,春节过完,人们的生活回归原位,春节价也应快速回归原位。
虽然春节加收一定服务费情有可原,也适合市场规律,但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不必加强监管。对于“春节式涨价”,商家有没有明码标价,有没有漫天要价、哄抬物价、趁节打劫,节后有没有及时取消服务费、恢复原价,等等,都是监管重点。监管这些问题并不是过度干预市场,而是必要的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