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因迟交作业而引出两篇论文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热议。原来,由于没有及时上交作业,华东政法大学一名学生写文论证“迟交作业的合理性”,没想到其授课老师马寅翔很快便以一篇论文进行回应。师生之间这一来一回的辩论走红网络,而马老师也最终接受了这份迟交的作业。
乍听起来令人莞尔,可细看之下,两篇论文的论证却是一板一眼、有理有据。看似只是对迟交作业这件小事的探讨,实际上给同学们上了一场生动的法理课。怎么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些停留在书本上的内容,一下子就在这件小事中“活”了起来。比起平时课堂上所举的那些很远的案例,更能给学生们直观的体会。通过这一过程让大家学会认识规则、尊重规则,敢于运用规则为自己争取权益。这正是法学教育的意义所在。
事虽小,理不轻。其实,教育就是在这样的点滴小事中润物无声、成风化人。这也告诉我们,教学方式的创新,靠在课堂上举些有趣的例子、用些新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教育教学,既在讲台之上,也在讲台之外。这里面,最重要的还是教学理念的转变。好的教育总是由心出发,无论课堂内外,都能尊重学生、平等交流,传道授业就会从老师的“独奏”走向师生的“共鸣”。良师益友的关系中,学生收获新知,老师得到启发,二者共同成长,方为教育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