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截至8月29日,已有21个省份出台了157个景区降价(免费开放)措施。双节将至,好消息不断。从9月20日开始,又一批知名景区门票正式迎来降价,包括嵩山少林寺、洛阳龙门石窟、焦作云台山、小浪底、九寨沟、峨眉山、乐山大佛等景区。(9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国有”景区降价,游客能省多少钱?按照2017年各景区游览人数测算,门票价格下调后,少林寺景区将减少门票收入5174.6万元;龙门石窟景区将减少门票收入3110万元;云台山景区将减少门票收入6447.2万元;小浪底景区将减少门票收入470.1万元。此举可让游客享受到切实的实惠。
“国有”景区降价,游客的幸福感能大幅度提升吗?
“国有”景区降价,不是人人都支持,一些景区同志思想转不过弯,总认为物价就应该持续走高,而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比如,一些景区搞明降暗升,在降低门票价格同时,提高景区内交通运输等其他游览服务价格,变相增加游客负担。景区一定要吃透国有门票降价的重大意义,就是要让利于民,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得拦路打劫,要不折不扣执行降价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变相涨价。
景区在自己范围内搞明降暗升,这种行为不会很多。毕竟,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民众见多识广,会立即举报违法行为,景区吃不了兜着走,得不偿失。尽管如此,还是要警惕一些景区浑水摸鱼,发现一起就要严处一起,绝不放过。
国有景区“降价”让利,须防私人“打劫”抢钱,这种违法行为同样是广大游客不能容忍的。今年春节,笔者全家游西南边陲。在阳朔某江边沙滩,一个当地人拦住一个路口,搭了几块小木板,通行费10元一人次。对成年人来说,跨这个小水沟不是多大难事,可以说是变相圈地收“买路钱”。某乡下铁索吊桥,桥头老农要收取20元通行费。游客或绕道而行,或放弃游览,让人对当地的好感顿时下降不少。
私人在国有景区或天然景区收“买路钱”,依据何在,有人管吗?这种行为不能纵容,本来民众可以好好游览,顺带吃一些农家菜,住一些农家民宿,结果都放弃,这是典型地肥了私人荷包,损害当地发展大局的不良现象,岂能纵容?
国有景区“降价”,就是发出一个明确信号:不得随意加重游客负担。景区所在的地方不能只盯住国有景区门票“降价”,也得做好基层其他民众工作。国有景区“降价”,须防私人“打劫”,绝不容许这种违法行为泛滥,这一课得赶快补上,不能缺失。唯有如此,国有景区“降价”,才能让游客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能有力地促进景区当地的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