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救命钱收税费 关键要透明

2018年08月15日 11:40   来源:东方网   张立美

  用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筹来的救命钱,究竟该不该被收税费?这个问题让河南省原阳县患病青年千强非常纠结。千强通过“放心帮”平台众筹来的6万多元治疗费,被平台负责人索要5%的“税款”。近日,关于此类平台有无资格开展筹款救助以及能否收费的问题,在网上引发了热议。(8月14日《北京晨报》)

  公益、慈善,在我们绝大多数人看来就是一种无偿服务。贫困家庭好不容易众筹来的救命钱,结果却被众筹平台索要5%的“税款”,众筹平台的这种做法确实让人难以接受,很容易被人理解成是借机敛财的行为。但是,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说,还是从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角度将,众筹救命钱要收税费,众筹平台的这种做法本身并无不可,不是一种罪过。

  虽然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依法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每一家公益组织、慈善机构都能享受免税的待遇。尤其是如果众筹平台实行的是企业化运营,注册的是一家企业,那么确实很难享受到免税的优惠政策,必须缴纳相应的税款。从这个角度说,众筹平台从众筹来的救命钱中提取一部分钱用于纳税,并无不可。相反,要求众筹平台自掏腰包替每一笔善款缴纳税款,这倒是没道理。

  再者,事实上不管是有进行公开募捐资格的公益组织、慈善机构,还是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众筹平台,从众筹到的救命钱中适当提取管理费,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公益事业运行的国际惯例,毕竟公益组织、慈善机构自身的运行需要行政费用、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事实上要让人们能够理解、接受众筹救命钱收税费,消除大众的质疑,关键是要做到透明、阳光,充分保障大众的知情权。首先,众筹平台在发起众筹活动之前,必须向求助者和捐助者讲清楚需要提取的税款、管理费比例标准,让人们一清二楚。其次,众筹平台提取的税款、管理费标准不能超过法定标准,尤其是提取的税款金额不能超过平台需要缴纳的税款。再者,众筹平台事后必须依法向大众公开管理费用的流向和收支账单,接受大众监督,让人们看到平台提取的管理费并没有流向个人口袋。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