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举报:全民监督环境违法的举措

2018年07月27日 15:31   来源:东方网   沈栖

  当前,中央环保督察“回马枪”频繁出击,但依然发现不少地方“纸上整改”走过场问题突出,甚至还有身背罚单照样排污的企业竟有基层干部站台的咄咄怪事。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保护现状,我们亟待形成这么一个共识,即: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只是中央政府提倡,还要地方政府执行;不只是环保部门督查,还要充分发动民间力量。日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乃是全面监督环境违法的有效举措。

  这一举报奖励办法称: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微博、微信、官网等20种渠道,向环保厅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由原先的17种增加到20种,举报奖励的最高金额也由原先的3000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还明确了注重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人身安全的一系列措施。毫无疑义,这项举措对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全民监督环境违法将起到积极作用。

  无数事实昭示:我国环保工作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是因为经常陷于各方利益纠结的困境,企业要生存、要逐利,地方政府要发展经济、要保障民生,环保监查部门监督与执法难免会掣肘于各方利益考量,最后常是“雷声大雨点小”,甚或不了了之。然而,谁才是环保最重要的利益攸关方呢?当然是当地百姓!一个秉持“执政为民”理念的政府理所应当采取包括奖励举报在内的可行性措施来支持和鼓励公众参与环保。

  自2014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在法律落实到位、执法手段多元的同时,民间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如2017年环保部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接到的举报就有17万件,比上年翻番,是2014年的3.5倍。

  民间参与环保,除了直观的事实举报外,还得更精细化、科学化,如充分利用数据。民间环境数据开放团体在数据开放中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例如上海的青悦开放环境数据中心将政府发布的公开数据进行整理,以开放数据格式进行数据开放,已经整理了包括空气、水质、污染源、危险品相关等数据,目的在于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数据开放,帮助广大民众获得环境质量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提供资源。

  这里,不妨再列举江苏省泰兴市环保的一个事例:四五年前,泰兴市确实存在严重的污染偷排问题,近几年,关停了许多小散乱的化工厂,对现存企业也都装有24小时环保监控,企业的排放物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但民间组织掌握的一些数据对不上,甚至市民偶尔还能闻到刺鼻的化工气味。于是举报之。泰兴市政府即刻进行了天地一体化监测、地下管网检测,并表示:在达到“国标”之外,泰兴还要满足“民标”——让百姓满意。企业污染物排放只符合国家标准、法律规定是远远不够的,既然制定公共政策是为百姓服务的,那政策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到位,就理应由百姓说了算。达到“国标”只是基本门槛,满足“民标”才是终极追求。

  应当看到,“河北新规”奖励举报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唤起民众的权利意识、调动民间积极性,让人们自觉认识到环保不止是政府某些部门的事,对你我也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因为它是功在当代,遗泽子孙。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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