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办事窗口搬到一楼”想到的

2018年05月10日 11:05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近日,一段九旬老人被众人抬上三层楼办理社保年审手续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湖北黄冈市红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福利管理局处了解到,当时他们的移动录入系统正在升级,出现上门服务“空档期”,他们现在已将原来设在三层的办事窗口搬至一层,并且可对身体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5月9日《法制日报》)

  不报道,事情则得不到改观或难改观,这已经成为一种痼疾。根源在于服务意识欠缺,没有替办事普通群众考虑。如果继续深究下去,就会发现,很多机关及办事窗口没为残障人士提供专门的服务,比如没有残障车通道,没有残障专用窗口或配套设备,没有设置残障专用厕所……残障人士的基本需求没有被考虑进去。这暴露一个突出问题,心目中没有树立为残障人士服务的意识和理念。

  这是一种善待每个群体应有的服务理念,是公平对待和服务每个群体的需要,属于“同胞命运共同体”理念,它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一部分,显然,没有“同胞命运共同体”,不善待同族,何谈“人类命运共同体”?反过来,既然“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成为一种基本素养,自然不能没有“同胞命运共同体”。在这样的视角下看待服务群众,就该放低服务姿态,善待每个群体,不论是老人,还是残障人士。

  然而,现实很冰冷,不少地方的机关单位、服务窗口没有电梯,却在二楼以上,老人办事要爬楼,同时,没有残障人士专用通道。再放大一点看,有的地方政府机关办公楼没有集中在一起,而是比较分散,群众办事不得不东奔西跑,如果程序走错,一天跑不了几个部门,也办不好事。各地要求设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集中办公,但是,现实并没有那么美好,不少部门拥兵自重,以种种借口拒不进政务服务大厅,仍然把服务窗口设在“自家大院”,群众办事不得不不停打车,四处奔跑,办事即费时,也增加了城内交通成本。

  因此,红安县人社局把服务窗口从三楼搬到一楼,也提醒各级政府部门不仅要把服务窗口搬到方便群众的楼层,还要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把所有服务群众的办事窗口集中起来,方便群众在一个大厅里办完所有审批,盖完所有公章,免得跑了一个部门又跑下一个部门,打了一次车又打一次车,如此反复,实在太折腾人,也降低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损害机关形象和服务水平。事实上,这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有心之举,是赢得群众称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着力点,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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