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深圳交警试点“刷脸”执法,让执法更具针对性,提高了执法效率,不仅向“智慧交通”迈出了新的步伐,而且为“安全交通”提供了新的保障。
4月19日,深圳市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4月23日起正式在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通过40套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深圳交警将对特殊行业人群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失驾”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刷脸”执法。若试点效果良好,执法范围将逐步扩展到泥头车管理、无牌假牌车管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等方面。(4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是试点,但却意味着,查处交通违法,深圳即将在全国率先一步,迈向“刷脸”时代。这是执法创新,也是高科技应用,更是与时俱进,同时颇具现实针对性,值得尝试,值得期待。
长期以来,交警的非现场执法的查处对象只能是车,不能精准处理违法行为人,以至于各种躲避行政、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理,隐患也难以消除。尤其是特殊行业人群,比如快递、外卖等行业人员,骑非机动车闯红灯、骑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和“失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常见,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也更严重。
但因为这些人群流动性过大,现有执法手段单一,使得他们违章或出事故后很难追踪查找。唯有创新执法手段,精准到“人”,具体到“脸”,才能“逮个正着”,才能达到预期执法效果,进而以儆效尤,让这些人群不敢再乱来。
上述“刷脸”执法正是为此而来。其经过抓拍、数据比对,快速锁定违法者,能让执法更具针对性,提高了执法效率。同时,“刷脸”执法将实现非现场执法从查处“车”到查处“人”的精准执法转变,不仅向“智慧交通”迈出了新的步伐,而且为“安全交通”提供了新的保障。
当然,创新执法的推出,“刷脸”执法的尝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交警执法难的困境,但是,规范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等闯红灯,不仅是道路安全问题,更涉及民众素质。从这一意义上讲,大数据、刷脸技术等只是一种辅助工具,民众更需自觉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无论如何,深圳交警试点“刷脸”执法开了先河,也开了好头。期待不断总结经验,取得良好效果,在执法范围逐步扩展的基础上,为各地提供可资可鉴的引领示范。(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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