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短视频能“替法出头”?

2018年01月29日 11:09   来源:红网   严奇

  近日,网络间涌现大量宣扬以暴易暴主题的短视频公众号,其视频内容充斥暴力、粗口。由于拍摄手法采用纪实手段,对观众造成误导。律师表示,法律明确禁止传播暴力信息,此类视频虽然冠以“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实质是以暴易暴、宣扬暴力,已触犯法律,同时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承担起监管、审核责任。(1月28日《新京报》)

  以“恶行”张扬“正义”,其本身就很矛盾。而打着“替人出头”的旗号,干着“私设刑堂”的买卖,看似在迎合一部分网友的道德诉求,可实质却不一定把道德当回事,毕竟其本身所包含的趋利性,不允许他们为纯粹的善意献身。

  事实上,在这些10万+的公号之下,是大量有关手机游戏、美女直播的推荐链接。热血的娱乐内容和热血的暴力视频堆砌在一起,无论怎么看,都带着一股浓浓的商业味道。试问,“惩恶扬善”与“热血厮杀”有何干系?难道这些公众号,是为了公益事业,免费给游戏厂商打广告吗?当然不是。而一个以商业利益为追求的企业,真的能保证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人性深处的良善吗?不一定!

  自微博、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兴起以来,我们见过太多打着慈善名义,实则“吸粉”牟利的伪善活动。也许这些自称“惩恶扬善”的短视频中,有一部分人真的饱含“好打不平”的侠义精神,可在金钱流动的诱导下,又有多少人会始终如一、无私奉献呢?趋利的本性会促使大部分人往有“卖点”的方向走。倘若没有卖点,他们会继续惩恶吗?

  也许,有人会说:“以善为名谋取点利益怎么了?只要以暴易暴的结果好。”可实际上,“以暴”虽能惩恶,却无法“制暴”。惩罚并不是抑制恶行的根本方法,且“同态复仇”的思维,早已被法治文明所淘汰。私设“刑罚”替人出头,是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表现,这能称之为善吗?有资格出头的是“法”,而不是某位大哥、某位大V、某位老板。

  其实,这类名为“惩恶扬善”的短视频,并非为“弱势群体”出头,而是为“网络暴力”扬威。如果一一浏览这类短视频,不难发现,这些视频在无论在发布时间、涉及题材、文案设计上,都较为契合时下网络关注的,诸如“熊孩子”“治老赖”“家庭暴力”等热点话题。社会上的“不善”何其多,为什么偏偏贴着“热点”走?难道这些热点问题,都只能用私人的暴力“解决”吗?恐怕原因在于,这样的“暴力”,能令部分网友“解气”,能引动观众打赏,能从高额的流量中谋取收益。此时此刻,网络社会所需要的理性、法治与道德也就显得不重要了,法律所反对的网络暴力,也就有了看似合理的突破口,这并非好事。

  还是古人说得好:“负薪救火,扬汤止沸,以暴易暴,与乱同道,莫可测也,后嗣何观。”时下,短视频行业正逐渐升起,其影响力正慢慢扩大。对于这类以暴易暴的短视频,若不及时遏制和打击,不良影响必将深远和泛滥。加强监管是当务之急,弘扬正气则是长远所需。有关部门不能旁观,视频审查平台不能坐视,广大网友更不能当“支持者”。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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