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资金银行存管不代表无风险

2017年02月27日 07:52   来源:工人日报   杨召奎

  上周,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责任划分、办理条件、业务规范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业内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资金存管是指,P2P平台将投资者资金交由商业银行存管,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授权,办理网贷资金的清算支付,这样能够实现投资者资金与平台自身资金分账管理,从而降低投资者资金被挪用、平台跑路的风险。

  事实上,早在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了客户资金实行银行存管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同年8月,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并给出了12个月的整改期限。

  然而,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并未实施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主要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机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正常运营的2300多家P2P平台中已完成银行直接存管的有155家,占比不到一成。

  原因何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银行介入以后,P2P平台信任度会提升,但一旦出问题,银行的声誉便会受损。而且这项业务对利润贡献并不高,但前期的开发却需要消耗较大的人力物力,所以银行在这方面比较谨慎。另外,银行资金存管门槛较高,需要平台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和相关资质,这使得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平台推进银行存管的过程相对缓慢。

  为尽快明确规则,推动商业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营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也就是说,投资风险需要投资人自行承担,银行不担责,而且平台也不能借银行为自己宣传。

  在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看来,银行免责条款有利于打消商业银行顾虑,推动其在网贷资金存管上的积极性。可以预见,接下来会有更多商业银行响应并加速推进网贷存管业务。

  “行业未来6个月将上演众多网贷平台的‘生死时速’,6个月后,大量不合规平台或技术能力无法实现资金存管的平台将会退出,只有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显而易见的是,《指引》将大大提升行业的合规水平,有效防范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以及跑路的风险,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说。

  但需要注意的是,P2P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不代表无风险。一个P2P平台是否安全,合规运营,并不能单一通过是否已经对接银行存管来判定,应该结合资产端情况、风控模式、借贷审核流程、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进行考量。

  正如财路通相关负责人所说,从有关规定来看,对接银行存管是一个P2P平台应该完成的工作之一,是平台必备的资质之一,而不是加分项和安全保障。

  因此,网贷平台在开展资金存管后,布局优质资产债券端,发力技术端,做好风险管控依然是重中之重。对于投资者来讲,在选择P2P平台时也要注意甄别,重点关注平台的底层资产以及风控水平。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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