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补贴”应让人看得见摸得着

2016年12月01日 07:47   来源:红网   李金龙

  近期,全国各地大幅降温。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提到“低温津贴”。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低温津贴有明确要求,个别省份也制定了相关标准,但在实际中,这些福利只是“纸上权利”,并未落到实处。(11月29日新华社)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高温补贴”,但是说起“低温津贴”,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正式施行的 《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了“低温津贴”。虽然文件做过规定,不过从落实的情况来看,这件好事却时常让人“摸不着”。

  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私有公司和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和开支,钻政策空子,不按时发放、少发放,有的干脆不向职工提及这项福利。有的劳动者对此也知情,但往往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无奈心理,为了保住工作,不敢与单位撕破脸,这些都是“低温补贴”沦为“纸上福利”的重要原因。

  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落实好“低温补贴”的应有之义。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应该是财富的直接受益者,在低温条件下工作就该享受到低温补贴的政策温度和关怀,这既是对他们劳动的认可,也是对他们辛苦的一种经济补偿。“低温补贴”的数目固然不大,可却是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其中蕴含的是对劳动者的爱护和尊重,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更体现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关注低温条件下的劳动保护,既是关乎民生的重大问题,更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确保“低温补贴”成为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一方面需要继续完善低温补贴的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明确标准,制定细则,在制度及落实上衔接发力,形成长效、常态机制。另一方面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于逃避责任的企业和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倒逼“低温补贴”真正走入民心,以进一步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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