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日前报道,全民健身热引发对体育场馆的旺盛需求,但健身场馆难觅已是不少地方的“老大难”问题。而在广东,这种窘况数年后或有根本性的改观。日前省府下发的《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要求,2020年前,全省各市县都要有“全民健身广场”,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至少达到65%。
在公共体育设施相对稀缺的当下,学校现成场馆无疑是可挖潜的资源。事实上,这些场馆除了供学校自用之外,资源闲置、利用率不高也是众所周知。因此,倘若多数公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健身场馆,这对缓解运动场馆供给不足的矛盾及有效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可谓一举两得,功莫大焉。
其实,“校园开放健身”,公众呼吁已久,各地也在积极试点,但从实际进展看,并不理想。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步履维艰。即使像广州市这样校园体育设施开放试行近10年的城市,目前真正开放的仍只是极少部分。而有些地方的学校场馆,甚至向社会开放之后又无奈地关闭。
“开放校园”推进困难主要在于安全与管理两个方面。现今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基本是封闭式管理,这有利于保障学生安全。一旦校园设施向社会开放,势必带来学校管理和学生安全的风险,如健身人士与学生引发冲突,或健身者发生意外,要追究校方责任等。况且,校园体育设施使用率提高,也将增添损耗。这些对学校来说,都需增加管理成本,可谓“额外的负担”。因此,若非主管部门力推,许多学校对体育设施的开放缺乏积极性。
此外,多年形成的“学校就是教学”的观念,为“校园开放”也带来相当程度的阻力。在许多人看来,社会公众的运动健身,那是政府的责任,关学校什么事呢?而要改变这种认知,则需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补位。如明确学校体育设施也是社会公共资源,并非学校所独享。又如学校开放体育场馆后,运动者发生人生意外的责任该如何界定等,这些也需明确。
更重要的是,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需综合保障措施的完善和跟进,其中许多是看似细枝末节的“细节”问题——诸如体育场馆与教学区的相对隔离,确保开放后的校园秩序、设施维护等,而这些都是需迈过的“坎”,必须予以重视。而要化解这些矛盾,则有行政之手与市场化运作两个途径,即政府对学校设备维护等予以适当补贴,学校也可与社会机构合作,对场馆适当收费以弥补运营成本。还可通过志愿者自助式管理等降低管理成本。
社会进步,体育健身已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由此,学校体育场馆及设施向社会开放,既利于民生福祉,也是大势所趋。但这好事能否办好则考验着社会各方的智慧。从过往经验看,要想推动此事,仅靠发个文件或简单的行政指令,恐怕亦难落实。特别是具体如何实施,相应防范及补救措施如何到位,诸如此类的“补丁”切不可忽视。无论公共决策还是社会治理,好事被细节卡壳,最终半途而废或大打折扣未尝少见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