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目前超过1100件。失信分为政务失信和个人失信,债务主要体现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11月21日《人民日报》)
全面深化改革,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关键。新常态之下,更需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市场环境。从这个意义而言,中央深改组对政府和官员失信问题进行重点强调是一种针砭时弊的应对之策。中央深改组为啥要专门聚焦“官员失信”问题,关键就在于官员失信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失信案件背后多为政府和一些公职人员,他们手握权力,善于利用“游戏规则”,既造成了法院执行难,同时也严重损害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因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遏制成了当务之急。
首先要从严惩治。对于“官员失信”行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具体的官员,都不能讲特殊和例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快从严从重惩治,才能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从法院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来看,一大批官员失信的积案得到了及时曝光和清理,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从严的整治措施中,“官员失信”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尤其是中办、国办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将官员失信与职务晋升密切关联,最具威慑力,应该说是一记重拳。
其次要注重教育。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之一,作为政府部门和官员更应该带头表率。而出现“官员失信”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官员的诚信教育弱化相关。我们正在推进依法治国,要提高政府官员的法治意识,首先得要求官员遵守基本的社会准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是中国传统的社会准则,也是个人安身立命的基本。从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在强化官员的教育管理中要补好这门诚信课。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官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日常内容,同时要大家对这方面的考核,比如在干部选任方面加大这方面的权重,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最后要完善考核机制。据悉,部分“官员失信”缘于不少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换人,继任者拿出“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一段时间以来因考评机制不够科学,少数基层政府盲目举债发展,而继任官员不理旧账,导致历史性欠债无法偿还。显然在官员政绩考核上要更加注重任内实绩,更加注重民生发展的指标,不能唯数据,唯GDP。同时按照“谁欠账、谁清偿”的基本原则,明确清偿兑付责任,并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除债务时间表,还清存量债务,绝不再形成新“赖账”。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