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幻想贫困户感恩,但要权利义务对等

2016年11月10日 07:34   来源:红网   易国祥

  对湖北巴东“网红县委书记”《陈行甲:精准扶贫中 自强感恩教育要跟上》一文,有论者在11月9日中青报上发文:基于政府公共职责与公共服务的要求,不赞成以收获感恩的心情去扶贫,似乎不感恩就不配接受扶贫,这与实现小康“一个都不能少”相悖。这个理念得到不少网友点赞,但笔者认为,权利和义务对等是同样重要的现代政治理念。

  与其要求公民有道德自律,要求受助者自觉感恩,不如要求他们做合格公民。一个合格公民就是要权利和义务相一致。那种在困境下“等靠要”,不是道德问题,更不是政治觉悟问题,而是基本义务感的缺失。不讲义务,就会发生救济物质被哄抢,扶贫种羊被宰杀,还出现“干部水中干群众看翻船”的现象,更有“我掐着你玩”令扶贫援助者无奈的尴尬。

  一个以勤劳著称于世的民族,在农村和城市贫困群体都相当普遍存在“食利”倾向的原因:一是没有有效界定政府部门的责任,给人一个万能菩萨来普度众生的幻觉;二是“老百姓永远正确”的正确,助长了“会哭的孩子”。人都是有惰性的,这样做的结果,老百姓的权利意思觉醒了,义务却无影了,白吃胃口被吊高,甚至出现受援方的福利超过援助方的现象。

  让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意在顶级设计与政策制定要让百姓得实惠。但是到了基层,特别是扶贫救济,一些“不劳而获”的“获得感”没有引起足够注意,义务就退避三舍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通过援助扶贫激发对“劳而所获”的“期待感”,期待通过履行义务自主脱贫而有更稳定更长久的获得。

  在指出以收获感恩去扶贫是政府责任与公民权利倒置的同时,还是要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另一层含义:即公民权利的实现,必须以政府履行义务相一致。过去在物质层面没有条件满足公民权利,现在经济发展有条件了,而公民在精神层面,包括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公民素养缺失,政府也有责任,不解决好,将打破通过扶贫援助在物质分配上好不容易才得取得的基本平衡。

  让人感恩,更要让人行动。比起幻想感恩,激发义务感更是实现社会均衡发展、保持社会活力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