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无须感恩,政府本应尽责

2016年11月09日 14:40   来源:钱江晚报   戎国强

  被称为“网红县委书记”的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陈行甲,这些天又红了。陈行甲在“精准扶贫”中发现,少数贫困户带着“我是穷人我怕谁”“我是小老百姓我怕谁” “我掐着你玩”的心态,被国家的好政策养得“浑身不舒服”,不如意就去找政府“碰瓷”……

  这些情况肯定存在,但陈行甲对这种情况的概括未必恰当和精准。他认为需要对这些贫困户进行感恩教育,让他们对政府给予的大力帮助懂得感恩,知道好歹。陈行甲甚至设计了他认为是比较接地气的标语口号,比如“国家大力扶持,我们晓得好歹,最终脱贫要靠我们自强勤快”,又如“党的政策好,自己也要使力搞”之类的。

  陈行甲对这些现象的判断错了,“感恩教育”这个药方也错了。扶贫,是政府的责任;官员尽责,要贫困户感恩,不是把扶贫看成了恩赐吗?这样定位政府官员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显然不恰当。从事社会管理,管理者摆对自己的位置很重要,所谓摆对位置,就是正确、恰当地定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管理者摆对自己的位置很重要,位置关系决定你的内心状态与具体的工作方法。

  陈行甲的文章里举了一个事例。根据分散建房安置政策,贫困户自己平整地基,政府按照人均2500元的标准给他平地基的补助(他家四口人,平地基的补助是10000元)。待他平整好地基之后,政府花十万元左右把房子建好送给他,不再需要他花钱;结果在他自己平地基过程中,因自己施工不当,导致平地基的费用超过了10000元。他“理直气壮”地到乡政府反复大闹,要政府给他“赔”钱。理由是政府要他脱贫,要他修屋,才会有地基开裂。

  但是,是不是所有的贫困户都有施工能力,都能打好地基?因为忽略了这些问题,地基打不好,“送给他”的房子也就不能发挥扶贫效益。如果把扶贫工作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就会把安置建房的全部环节都考虑到,可能就不会把房子“送给他”就算完事。

  陈行甲说,他写这篇文章,犹豫了好久;报道也说陈行甲“把大家都知道的事公开说了出来”。为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说出来有这么困难?因为“面子”。“面子”是一些干部的软肋,不排除一些贫困户看准了你的软肋反制你,趁机多得一些好处。陈行甲的犹豫,出自他的定位。他把老百姓看做是“父母”,是父母就不能说他的不对,“教育父母”这个话,他也觉得很难说出口。

  现代政治生活中,官员和民众应该是平等的,这个平等,既包括政府(官员)批评某个普通民众的权力,也包括政府(官员)接受民众监督的义务和责任。扶贫是政府对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如果在扶贫工作中既尊重、维护扶助对象的权利,也同时明确责任的边界,受助者才有尊严,才会有自强意识,“碰瓷”政府的事情才能绝迹。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