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11月8日《新华网》)
个人的能力具有极大的潜力,知识价值也可以最大化发挥。培养一个知识分子不容易,让其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也是制度必须考量之处。从现实来看,基于知识价值自身的成本考虑,以及对潜在能力挖掘的需要,有着极强的利益导向和内生动力。2011年4月4日,北师大教授董藩发微博称,“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家)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学生。”高学历者的贫穷意味着耻辱和失败,此言一出,立刻在微博上引起巨大争议。当然,从教育的价值观和个人的成功观来说,董教授的说法固然值得商榷,不过基于知识价值的个人自信,却还有是肯定之处。
有钱并不代表成功,不过若知识分子能够利用自己的能力,创造最大的财富,能在获得合法收入的同时,提升知识的价值并造福于社会,也不失一种双赢。毕竟,在强大的内生动力驱动下,一味采取禁止或者回避的方式,并不符合实际状况,也是对群体利益诉求的回避,既无以从面上解决问题,也无以解决实质性的诉求。与其这样,不如变禁止为规范,让知识价值的增值保值的动能,得到有序和有效的发挥,让其从暗窗化和灰色化,上升到透明化和公开化的层次,并为其创造最利于发挥的平台。
虽然之前,对于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由此获得合法的收入,并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也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不过事实上这种情况却大量发生,包括创办企业、争取项目或者兼职兼薪等现象,早已成为一种潜规则。同时,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潜能的发挥,还得为其提供公共而开放的平台。比如医生多点执业政策的执行,就是合法兼职兼薪的行业性体现。不过国内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单位人”管理的模式,从编制、职级到薪酬,都以单位为界定受到严格的束缚,在外兼职既不符合内部管理的要求,也不符合行业的普遍规范。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从而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乱局。
要让知识的价值得到发挥,就要为其提供最大化的平台与空间。允许适度兼职兼薪有助激发源头活水,一方面此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价值升值需求的尊重,并采取开源放水的方式给予满足。另一方面,此举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让其既有形式上的体验,也有实质上的收获,以达到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有机结合。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单位人向社会人管理的体系必然发生变化,把知识分子从体制内解放出来,能够最大化的释放生产力,并为后续的结构化、体制化、制度化、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预留空间。
个人的能力、知识的价值,固然有多元化的表达方式,不过最终还得回归到价格的评判上来。一个人的能力与水平,其创造财富的多少,个人收入是一个重要而直接的参照。允许知识分子和能人先富起来,就必须为其能力的发挥提供空间。允许适度兼职兼薪放活了源头之水,此做法值得肯定,前景值得期待。(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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