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把跑偏的保障房扳回正轨

2016年08月10日 13:59   来源:光明网   叶祝颐

  日前,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近日,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8月9日《京华时报》)

  国土部、住建部等部委曾屡次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土地供应,落实资金,加快进度,强化工程质量。为完成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央还安排了专项补助资金。但是,审计署和地方政府披露的保障性住房审计结果让人担忧。一方面,困难群众对保障房望眼欲穿;另一方面,一些保障房被不符合要求的人鸠占鹊巢;更有多达十九万套建成的保障房和数百亿保建设资金闲置浪费;还有的地方虚报保障房开工、竣工。保障房政策在地方如此跑偏走样、乱象丛生,显然不是小问题。

  就拿保障房闲置来说,保障房项目早已竣工,只因配套市政道路和管线建设没有到位而长期闲置。这里至少暴露了几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保障房项目选址偏远,附近没有配套市政道路和相关管线,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其二,政府责任缺位,规划机制失灵。盖房前先通路、通水、通电,真的很难吗?值得追问的是,如果这里有商品房项目,政府配套设施还会如此滞后吗?保障房因为缺乏配套设施而闲置,实际上是某些部门选择性作为,缺乏应有的民生责任担当。

  再说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的问题。由于保障房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性与公益性。保障房的销售价、租赁价与市场价之间势必存在很大价差,有人想从穷人口中抢食,“鸠占鹊巢”的动机并不难理解。保障房使真正住房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政策之外,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与住房困难户的利益。因此,规范保障房配置程序,让舆论监督更为充分与完善,为保障房加上防盗锁,避免虚假保障房对象蒙混过关,十分重要。对骗取保障房资格的人不仅要清理、腾退保障房,而且要依法加大违规者的违规成本,直至以诈骗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虽说住房消费已进入了市场化时代,但是让群众“居者有其屋”,政府依然责无旁贷。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给困难群众提供公租房、安居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理应承担的责任。正如上海社科院专家卢汉龙所言,福利分配不是政府对公众的恩赐,而是一种公共职责的承担。同样,保障房不是恩赐,而是责任。政府从土地财政中切出一块蛋糕,下决心压缩“三公”消费与其他公务经费支出,保证保障房按时开工、竣工,完善配套设施,把保障房及时配置给需要的群众,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对于保障房供给,既然中央有要求,民众有期盼,相关部门就要督促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住房保障任务,对于保障房建设、配置滞后的地方,不能止于曝光、整改,而要明确罚则,启动问责程序。该问责就问责,该处罚就处罚,触犯了国家法律,还要启动司法程序。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撕下形象工程与GDP里看政绩的老黄历,多从民生角度考核官员政绩,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督促地方履行保障房等民生项目供给责任。如此,才能让保障房真正满足困难群众安居的需要。(叶祝颐)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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