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8月4日。该草案受到海外普遍关注。(8月3日人民日报)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网络大国。据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上半年新增网民2132万人,增长率为3.1%。可以想见,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互联网大国的地位更趋明显。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但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过生动比喻: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里面有取之不尽的宝物;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给人类自己带来无尽的伤害。而环顾现实,确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一方面网络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其无以比拟的优势,为人们提供了便捷,但另一方面,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记录等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遭泄露,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导致的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约124元。在这种情形下,社会各界普遍期待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而从现实看,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关于网络安全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关于网络安全相关的立法大多散落在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之中,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等等。显然,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加强网络安全法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基于此,为适应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制定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列入了2015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其中,在2015年7月6日公布了初审稿,又于今年7月5日公布了二审稿,在征求意见后,有望在今年年末或明年年初正式颁行。毫无疑问,程序上的谨慎与公开、民意上的征询与尊重为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往细里说,从目前《网络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看,主要从“网络安全战略”“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和“法律处理”五个方面进行规范,解决了不同主体在网络信息问题中“该怎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问题。可以预见,伴随着意见的公开征求,一部科学的网络安全法必将呈现。有理由相信,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对于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