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为此,教育部提醒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2016-06-24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
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国家的“准栋梁”,他们有正规的贷款和家长提供的学费和生活费,本不应被网络借贷所困,但大学生并不是所说的“绝顶聪明”,他们中很多人缺乏金融知识,经不住一些P2P网络借贷公司门槛贷款低、利息少的虚假宣传,结果就“中招了”,手学生持身份证躶体拍照、签约领钱,到头来留下的是“一屁股两肋巴的账”,上当不浅、叫苦不迭,有的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网络借贷入侵校园,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成为社会新的一大公害是不争的事实,令人拍案。
陷入校园网贷陷阱的学生,过度消费意识急速膨胀,有的还不上被网贷公司曝光裸照,有的还被暴力追债,有的讨债电话还骚扰班主任……总之,大学校园网贷影响了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学生生活规律,还影响了社会网贷,此风太恶!
面对如此凶险的校园环境,教育部只是轻描淡写的提醒“广大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如此云云,令人不爽得很!
教育部的提醒,看似语重心长,实则敷衍了事,是对学校、对学生不负责任的。大学生在年龄上基本达到18岁以上,看似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行为能力,其实,他们并无金融相关知识,且并无挣钱还贷之道,真正的人生还没有开始。作为大学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撒手不管,实则是害了年轻的学子。
坏人不打不倒,光是空说几句,有什么卵用?既然,校园网贷危害的是校园里的大学生,就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与公安部门等有关,应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责成由教育部牵头,公安等部门配合,从网上、网下了个层面,“治乱象用重典”,重手打击校园网贷,铲除危害社会的毒瘤,并举一反三加强防范,还“象牙塔”一块净土。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