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是国家惠民政策“红利”对基层贫困地区、人群的倾斜和释放,以帮助贫困地区和人群早日脱贫致富、干事创业,彰显社会救济保障制度的优越性。这其中,需要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组干部做好“承上启下”的工作,及时有效地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扶持,送到每一个“嗷嗷待哺”的项目和群众中去。无论虚报冒领、中途卡壳、半道截留,抑或“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都是对国家政策施行的背反,涉嫌渎职、贪污、侵占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会造成国家惠民政策的“肠梗堵”,严重蚕食国家和被扶贫对象的利益,还极大消损党和政府的公信形象。
相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的“见肉分汤”式做法似乎恶性不大,不但获利金额相对较小,违法情节也不算“严重”,甚至属于“投桃报李”“你情我愿”的正常人情范畴,情有可原,无须苛责。但殊不知,这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利益“回报”,在本职工作中吃“辛苦费”,拿国家扶贫资金赚取“人情酬金”的做法,实则就是假公济私吃“回扣”的腐败行为,而且属于“雁过拔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危害丝毫不亚于对扶贫资金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这种“见肉分汤”的“回扣式”扶贫腐败,貌似“非典型”,属于扶贫领域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不难想象,在办事吃“回扣”的歪风邪气下,扶贫“见肉分汤”丑恶现象绝非少见,早就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足够重视,并予有效解决。
“见肉分汤”式扶贫,是“不给好处不办事”“办事就要拿好处”的腐败心理作怪,是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的一贯做派,说到底,还是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制约,而相应的监管查处工作没有及时跟上。
扶贫工作成败尤关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情深,不容半点马虎和差错,更不容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黑手”私掠,不断贪占蚕食国家和群众利益。无论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还是“非典型”的“见肉分汤”式腐败,都应给予高度警惕,积极执法亮剑,使出重拳,狠狠打击,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黑手”。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