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四川巴中16岁少年徐某被移交迪拜检察院受审。两天前,他在上海一机场偷偷潜入阿联酋航空一架客机的货舱,偷渡至迪拜,在迪拜机场被当地警方抓获。他表示,听说在迪拜当乞丐都能年入几十万元,便萌生去闯一闯的念头。中国驻迪拜总领事馆已派人前往机场了解情况。(5月31日《成都商报》)
笔者朋友圈也曾刷出“迪拜乞丐月入高达47万”的消息,各种羡慕嫉妒恨纷至沓来,不少人纷纷调侃:“组团吧!”“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扔到迪拜去捡垃圾!”“我带上你,你带上碗,我负责哭,你负责喊,一起赚他个盆满钵满!”大家信誓旦旦,似乎拿个破碗、办个签证,坐上火箭、飞向迪拜,分分钟就可守株“捞金”了。羡慕是真,行动是假,说说笑笑,然后都“洗洗睡了”,谁都没放在心上。然而,这位16岁少年信以为真了,“心动不如行动”,于是只身前往,没想到尚未做“乞丐”,就先成了“罪犯”,着实让人五味杂陈。
16岁少年何以会轻信谣言,偷渡迪拜?显然,谣言只是诱因,并非祸根。笔者之所以引述朋友圈的诸多调侃,是因为大家都晓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任何梦想只有靠实干才能实现,而且“除了诗和远方,还得照应身边的上有老下有小。”说到底,这位少年轻信谣言,源在“不劳而获”心态作崇。
现实中持这种心态的人不在少数。衣着褴褛,身体残疾,生活无着落,需要社会关怀救助的困难群体,是我们对乞丐的传统印象。但一段时间以来,网上曝出个别乞丐“随身携带港澳通行证、护照、高档手机,有的月薪过万”,让人大跌眼镜。事实上,这样的乞丐已将乞讨当成了一种“职业”,他们骗取人们的善心“赚钱”,满足不劳而获的目的。这样的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唾弃。
据悉,在迪拜也存在以乞讨为生的人,之所以有“钱途”,得益于当地人的宗教信仰。但目前迪拜当局已针对街头乞讨者展开专项治理,2015年就逮捕197名,并受到法律处罚。由此而言,迪拜并非“不劳而获”者的梦想天堂。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价值追求的培育期,自制和抵御不法能力弱,一经诱惑或环境所迫就很容易走上邪路。这是“少年偷渡事件”给我们最深的警示。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