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人消防罚单还需普及消防常识

2016年05月30日 13:18   来源:光明网   张立美

  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龙潭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元罚款。这是北京市派出所消防321工作法(即三查、两清、一发动,其中内容涵盖了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内容)实施以来,也是北京市消防执法权限调整到基层派出所后,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5月29日《新京报》)

  把公共楼道当成自家的“自留地”,把家中用不上又不舍得扔的闲置物品堆放在楼道中间,这是我们身边不少居民延续很多年的生活习惯,人们对此也习以为常。但是,这类生活习惯却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而且发生火灾后,妨碍救援,甚至危及居民的人身安全。

  对于这种危害消防的生活老习惯,确实有必要整改,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全。对于少数居民坚持危及消防安全生活习惯,不听劝阻、逾期不改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这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能够提高居民危害消防安全的成本,进而倒逼市民改变一些突破法律底线的老的生活习惯。也期待其他城市能够跟进,选择开罚单的方式治理居民楼里危害消防安全的不良生活习惯。

  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居民存在很多危及消防安全的生活习惯,除了一直以来养成的占小便宜心理、生活习惯时间久远之外。最关键的是,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他们不仅对《消防法》相关规定一无所知,而且对消防安全常识也是知道的不多,根本没有想到在楼道里堆放杂物违反了《消防法》,也不觉得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很多人有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发生楼道堆放杂物引起火灾、妨碍救援情况的概率太低,不会那么巧被自己碰到。相反,在不少市民看来,公安机关劝说市民不要在楼道里堆放杂物,以及开罚单是小题大做,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行为。换言之,只要居民这种侥幸心理和想法不改变,那么个人消防罚单的威力就会大打折扣,等到风头一过,一切还会照旧,搬回家的杂物有可能会重新堆放在楼道之中。毕竟现在公安机关的人手有限,长期抓好这项工作不太现实。

  笔者以为,要真正保障居民生活空间的消防安全,除了开个人消防罚单惩罚屡教不改的市民之外,消防、公安部门还必须花更多的时间走进社区、小区、厂矿,面对面的向广大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普及《消防法》的法规内容和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真正打消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侥幸心理,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知识,以及预防消防事故的能力。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理解公安机关开个人消防罚单,才会逐渐改变危及消防安全的老的生活习惯。

  城市文明的进步,既需要个人适应时代需求,也需要职能部门主动引导,开个人消防罚单与普及消防常识二者不可缺一。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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