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14时许,广东省人民医院发布消息称,5月5日在家中被砍伤的该院口腔科原行政主任陈仲伟,经过43小时的连续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针对广东此次伤医事件,广东省卫计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立即对医疗纠纷登记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排查有潜在伤医倾向的重点人群,严密防范全省医疗机构暴力伤医事件发生(5月8日《新京报》)
这是一起蓄意报复的恶性伤医案件,尽管持刀杀人者已经坠楼身亡,但也不能终止我们对暴力袭击医生恶行的强烈谴责和对无辜受害医生的锥心哀悼。只是痛定思痛,我们不禁追问:这真的是一起不可避免的悲剧与惨案吗?
多名陈仲伟同事均称,行凶者是陈20多年前的患者,陈仲伟曾为其做过和口腔相关的手术。前不久,该患者去医院找陈仲伟,称牙齿变色要求赔偿,并威胁陈的人身安全,陈仲伟向医院警务室报告情况。
很显然,被引进医院警务室的这位患者有关索赔的诉求并未得到满足,而要化解双方的矛盾,自然不是警务室和陈仲伟医生个人所能做到的。令人遗憾的是,事后当事医生并没有继续向医疗机构寻求解决之道,医院方面似乎也没有加以保护的措施,反倒是陈仲伟将此人照片拍下并提醒同事加以安全提防,但最终还是没有避免被这个患者所伤害。
从医疗纠纷发展到砍杀医生,实在让人痛心。检视现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主要有三种方式:一为双方协商解决,这也是“医闹”甚至行凶报复医生现象产生的主因;二为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身为当事医院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介入总被患方认为是“父与子”和“婆与媳”关系;三为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又有多少患方经得住时间的煎熬和经济的消耗?
我们支持在陈仲伟医生被害后广东省卫计委严防暴力伤医事件再度发生的相关通知精神,但更加希望能从源头上加以引导医患纠纷进入一个相对通畅的解决通道,而不至于在医患纠纷不断升级、乃至上升到刑事案件后才被动采取防范伤医对策。
其实,处理医疗纠纷并非没有好的路径,早在多年前就有专家提出第三方调解机制,即由政府组织成立调委会,其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由司法部门负责调委会的日常管理和人员招聘,经费由财政保障。这样不仅摆脱了当事医院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自说自话的嫌疑,且相对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患方利益,进而将更多矛盾从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上。
浙江宁波市早在2008年就开创了一项“运用人民调解机制,实行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该调委会经费由政府财政统一负担、日常管理由司法部门负责,而且专门组成的医疗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成员为离退休专家、教授,大大避免了在职医法专家介入构成导致对处置结果的干扰。一组数据可以说明调委会和理赔中心的效率:2008年3月1日至11月底,调委会手里医疗纠纷257件,即成功调解160件,实际赔付506.55万元,医患双方无一例反悔。
宁波的做法正是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成功实践,是医患双方权益保障的较好“结合点”,也是化解医患矛盾的“稀释剂”。令人遗憾的是,宁波市的做法并没有成为更多地方处置医患纠纷的一剂良药。
回到这起事件上来,如果在案件发生前当事医生能得到第三方及时介入调解,或者那个患者能够求助到第三方调解,那悲剧极有可能不会发生。我们的医生生命安全需要特别保护,但不该是在他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挡不了来自蓄意报复患者的攻击之后。有关方面必须要有一套组合拳加以保护,其中就该建立和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让其不仅成为医生生命安全的“保护神”,而且也成为患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通道。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