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不等于职业经理人

2016年04月26日 07:32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评论员

  据公开报道称,继我国央企高管限薪之后,全国有31个省份陆续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对国企高管薪酬进行限制。国企高管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在内的3部分,总收入限制在职工平均8倍以内,部分限制在5倍左右。降薪幅度高的达到一半。

  限制国企高管薪酬,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有人可能认为,国企高管薪酬取决于市场,让民意左右高管薪酬是没有道理的。这种想法其实似是而非。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曾试图就限制金融业薪酬在国际间采取一致行动。此前美国纽交所前CEO格拉索因高薪引发美国民意强烈不满,格拉索不仅引咎辞职,而且被法院判令返还不合理部分。限制国企高管薪酬,并非中国独创。

  对于国企来说,产权为全民所有,高管薪酬没有理由放任自流。纽交所前CEO格拉索所拿高薪本来是纽交所薪酬委员会定的,但很多美国业界人士都看不下去。甚至巴菲特也批评,美国企业CEO拿天价高薪不合理。我们的企业高管高薪,所谓市场决定薪酬,名曰“与国际接轨”,实际上是跟美国CEO们攀比,结果高管薪酬成了天文数字。

  中国国企并不简单地就是市场化企业,作为企业它们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其高管并不都是职业经理人。经过长期改革,我国国企已从大部分竞争性领域退出,剩下的大部分具有资源独占性质,享受着政策、贷款、市场渠道等多方面扶持。国企高管绝大多数具有党管干部身份,与明确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有别,都去拿“市场化”高薪,这在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

  国企高管限薪本质是薪酬制度改革,第一位的意义不在于限薪,而在于立规矩,使之有章可循。国企高管薪酬以前最大的问题,是根本就没个规矩,结果盲目“与国际接轨”,实际上是企业高管自己说了算。现在规定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3部分构成,而且每一部分都有一套基本的核算方法,将来万变不离其宗,可以有效避免高管们损公自肥。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还有一个重要维度,就是打破暗箱操作,实行薪酬公开。对于国企高管薪酬,中央和各省方案都要求公示,让大家知情。过去国企高管拿多少钱,企业职工蒙在鼓里,甚至上级也不知情,高管职务消费也没个谱。这很容易滋生国企腐败。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国企高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薪酬详情理应公开,让人民知情,让群众监督。这对国企反腐是一大利好。

  有人担心国企限薪会导致国企人才流失,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但不要夸大其词。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立法规制,近些年来已成为很多国家的做法。欧洲国企高管薪酬并不高,芬兰诺基亚公司高管薪酬仅仅是普通员工的2.6倍。在我国,国企是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国企高管追求的首先不应当是钱,而是承担社会责任,是获得一种成就感。如果真的很在乎钱,那就赶快另谋高就,请别打国企的主意。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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