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
网民认为,时至今日,一些官员的配偶、子女仍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使其成为利益输送和贪腐的新形式。要从根本上规范此类行为,相关配套制度必须跟上,并给公众提供更多监督便利,增强官员权力行使的透明化,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
“身边人”成腐败重大隐患
“‘身边人’已经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重要隐患,一些心术不正的‘身边人’经不住诱惑,一旦伸手就无法收拾,最后也将原本廉洁的官员拉下了水。”网民“顾时桦”说。
据报道,深改组会议指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率先规范、以上率下。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网民“真善美”称,改革开放以来,部分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经商导致“政商旋转门”屡见不鲜,权贵勾结和权力寻租屡禁不止。愿试点之后,能摸索出一套依法有序的治理模式,能让健康的商业文化开花结果。
家庭财产申报须严格执行
不少网民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和规范官员配偶及子女经商,必须织密制度的笼子。
网民“茶疆”认为,只有严管,才能将“身边人腐败”的潜在因子消除,杜绝家族式腐败。还要严格家庭财产等个人事项的申报制度,在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下逐步公开透明,使官商之间有“亲”有“清”。
网民“朱恒顺”建议,应完善实施细则,着力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要明确“经商办企业”的情形,对于哪些情形视为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哪些不视为,要解释清楚;同时,要细化“领导干部”的具体范围。对于有理解盲区的,要有明确的解释程序,不让任何人“误理解”“误操作”。此外,还要切断利益输送的“隐秘桥梁”。不能否认,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即使不直接经商办企业,也完全可以用领导干部的个人影响力来谋取私利。不切断“暗道”,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就达不到预期目的。另外,还要着力完善检举、举报和独立调查制度。
(记者 张小洁 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