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高校传媒联盟随机向131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8.21%的受访者表示,其所在高校鲜有游客进入,25.88%的受访者表示,所在高校常年都有大量游客进入。春季,随着大量的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观光,学生生活学习也受到了一定影响。春季,各大高校又迎来游客参观高峰期,一些名校甚至变成旅游必去“景点”,不少学校为应对这一情况被迫采取“限客”措施。(4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大学有书香气,历史的积淀更使之成为著名的风景,国内一些知名的高校,不仅有浓厚的人文,有历史悠久的建筑,更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诸如武大的樱花等。而一些高校本身就是著名的景点,并被评为国家3A及以上级旅游景区,如湖南大学校园内的岳麓书院、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中国地质大学逸夫博物馆……这些独特的景观与人文,自然引来游客纷至沓来。
况且,在城市绿地资源越来越少,大学校园的绿地便有了“公园替代”的况味,除了外地游客的纷至沓来,当地市民则可能将其视为休息和消遣之处,这给以教书育人为主的大学,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在人气爆棚,与教学和管理形成严重冲突的情况下,大学校园实施限客措施则自在情理之中。
不可否认,大学校园作为公共资源,理应为公众所共享。不过,公众资源也有必要的承载量,何况大学校园承载的是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知识创造、社会服务等特定的功能,而满足游客或者市民的参观和游玩,只是其附加功能。那么这种附加功能的实现,就不能对主要功能带来干扰,更不能以牺牲主体功能为代价,否则就是一种本末倒置。同时从国内的专属景区,比如故宫等采取限客或者预约的策略来看,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采取人流量的限制属于“变相保护”,也是更好的让公共资源得到利用的必然要求。
对此,很多人似乎并不认同,其理由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出于权利自由的考虑。在他们看来,既然大学校园是公共资源,理应对外界无条件的开放,并实现人人平等的原则;二是在国外,很多大学校园都能做到对外开放,允许游客自由的来往,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则是允许一些游客旁听,或者将大学图书馆对外开放。更重要的是,大学不但承载着应有的教育与研究责任,而且也有感化与教育世人的职责,故而对外开放具有天然性的义务。
很显然,这种逻辑陷入了非此即彼的陷阱之中,也使得权利边界模糊之下,大学承担了不必要的责任,使得自身的权利无以获得保护,而内部秩序也无以得到规范。把大学校园当成不受限制的场所,或者是市民休闲和游客消遗的景点,就造成了大学的功能错位,给美丽的校园带来了困扰,也会因为未能形成统一认识,而让大学的开放变成混乱。
大学不应当有有形或者无形的围墙,开放更有利于大学资源作用的发挥,这个道理其实谁都懂。不过在“到此一游”的公众素质有待提高,而带薪休假落实不力,集中出行还是各景点的“承受之痛”时,让大学校园无条件的对外开放,是一种放纵而非保护。自由的开放有一点的前提,就像国外的景区不会出现“黄金粥”和“垃圾遍地”的极端化,只有当公众素质得到了提高,而建立了一种常态和稳定的游客数量,那么“限客”才不会成为折衷之法。总之,对大学校园限客应少些“自由吟”,如此才能少一些情绪化的偏见,而多一些基于共识的理解与宽容。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