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何以击碎女孩生存信念?(图)

2016年01月05日 13:44   来源:东方网   刘建国

  2015年12月30日,永昌县七中初一女生偷拿巧克力遭索赔后,女孩跳楼身亡,并引发当地上千人聚集、少数人闹事的事件。2015年12月30日,华东超市外再次出现人员聚集,并在冲击超市的过程中与维持秩序的公安武警发生冲突,金昌市市长张应华在现场劝解群众时头部受伤。12月31日,女孩坠亡引发群体聚集事件平息,坠楼身亡女孩赵某的尸体已做火化处理。(1月4日《西部商报》)

  区区几块巧克力,值不了几个钱,而女孩生命的逝去,则表现的如此悲怆和凄凉。家境贫困的现实下,一个13岁的孩子即便偷拿了巧克力,任何人也都该予以原谅,而不应该肆意指责和羞辱。遗憾的是,面对女孩惊恐的眼神,超市员工的冷漠以及女孩父母的无助,最终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通过报道来看,女孩在超市被抓后,被置于公众面前,任由超市工作人员羞辱和指责。即便,当周围顾客为女孩求情后,依然没有改变女孩所处的尴尬处境。作为母亲,一边是责罚自己的女儿,一边是向超市求情,无奈与自责成为了母亲唯一的选择。那么,可以看出,不管是超市工作人员,还是旁观者以及孩子母亲,都已经忘却了处理事件应有的方法和途径。

  众所周知,处理该事件的最佳方式,莫过于通过法律思维方式,采取法律途径。对于超市而言,其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而不应该选择“私力救济”;作为旁观顾客,不能止于好心劝阻,而应该更多的寻求法律渠道,为小女孩提供庇护;作为孩子的母亲,而应该懂得维护女儿权益的正当方法,而不是苦苦求饶,并责罚自己的女儿。遗憾的是,出于任何一方的不同目的,维权途径陷入到了同样的认识误区中,没有人想到权利救济的正当方式。

  其实,在现实中,类似的情形并不少见,只不过最终导致极端结果的少之又少。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博弈,对于权利的争取,往往会陷入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中,并不会遵循法律规定的方法和途径。正是法律认知的孱弱,法律思维的不足,最终使强者愈强,而弱者却只能忍受卑微和无奈。假如,任何一方都懂得法律救济渠道,以法律来厘清权利保障的界限,无疑会构建起平等对话的平台,而报道中的跳楼悲剧也不会发生。

  应该说,击碎女孩生存信念的,并不是几块巧克力,而是每个人对于法律的生疏感和无力感。在公众思维中,如何维护权益,并没有培植出法律因子,依然处于“私力救济”与“断尾自保”的博弈中。事已至此,悲剧已然难以挽回,但是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将正确的法律理念植根于每个人的思想深处,则显得尤为重要和必须。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