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早晨,在徐州市区彭城南路和石磊巷交叉口,一名75岁老人突然发病栽倒在地。一名中年男子正好经过,他向周围人喊了一句:“我是路过救人的,请你们帮忙为我作证啊!”随后对老人进行了急救,并将老人送到医院。昨日,记者采访得知,救人者是徐州中医院骨科副主任何秉辉教授。(9-23扬子晚报)
在这个见惯了“先取证后扶人”的时代,上述新闻本没有什么新鲜,但是细思之,却发现很有“新意”。是什么逼得医院的副主任教授也要先找人作证后扶人了?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公民道德规范,搭把手推一下徘徊在上坡路上的收废旧的三轮车、为晕车呕吐的孩子递上一块纸巾、扶一下摔倒的老人孩子,既是善良的本性,又是道德的使然。然而,曾几何时,面对倒地的人,我们却变得“缩手缩脚”了。“彭宇案”还历历在目的时候,又来了一波三折的“安徽淮南女生扶老人”,让曾经拉一把摔倒老人天经地义的事变成了“扶一把那绝对是麻烦缠的身”。
真的是“为老不尊”、“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吗?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扶与不扶”徘徊在了道德的边沿?
一方面落后的医疗保障制度无法保证老人“老有所“医”。在众多的扶人被讹事件中,“罪魁祸首”几乎都是老人,这个现象值得深思,一是因为年龄原因,老人摔倒不容易自救,而更为主要的是“医不起”让老人自己“站不起来”。面对医院昂贵的住院费,这些老人束手无策,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被逼滋生出“讹人”行为。沈阳青年大街地铁站摔倒老人那句“我有劳保,不讹人”正是老人“老有所医”的呐喊!
另一方面的确存在老人“先被撞”后“被扶”的现象。湖南这位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不停反转,到底是“饿人”还是老人被撞至今无法水落石出,但是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现在不能下定论。但是众多争论中的确存在“先被撞”后“被扶”的现象。主动担责也是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为什么撞到老人不承认呢?原因就一个“害怕昂贵的医疗费”,“没有个八千一万都不敢进医院”让撞人者“担责受怕”,在“伤不起”的背景下,一部分人不敢担责。
在医院工作的副主任医师比我们更加清楚,“撞人”与“讹人”都面临高昂的医疗费,所以要先取证后扶人,“昂贵的医疗费”直接将“扶与不扶”逼上了道德的边沿。这样说不是危言耸听,还真得服,对于老人医保,很多医院都不报销“意外事故产生的费用”,这意味着“摔倒”不会享受医保,同时昂贵的医疗费用,让老人“老无所医”。因此解决“扶与不扶”的最好办法就是解决好老人“老有所医”,降低医疗费,当然同时要加强公民道德宣传,鼓励“大胆扶”,当前的“委屈奖”就值得提倡,当然还要鼓励民间力量对扶老者进行奖励,不妨设个“扶人奖”,国家将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最好的方式。
当“老有所医”了,“医得起”了,社会和谐了,我们再遇到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这道道德奥数题的时候,就不轻松求解了。
(责任编辑: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