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应尊重村民的趋势本性

2015年09月24日 13:51   来源:荆楚网   卞广春

  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综合各地方案来看,建立居住证制度成为各地“标配”,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特大城市则普遍提出“建立积分落户制度”。(9月23日《绍兴日报》)

  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种极为偏向的人口流动需求变革。政府出台的户籍改革方案,是以城市户籍人口变化为标志符号的,明确农村落户城市的身份、条件及其应享受的福利;农村村民对户籍改革的期待,是降低城市落户门槛,让农村村民能均享城市的各种福利。说白了,农村户籍人口向非农业户籍的转化,如同滚滚长江只东流不倒流一样,并没有对城市人口向农村移动提出相应的措施。

  目前,各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多数地区以2020年为时间表,明确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的具体目标。农村土地承包合作经营以后,农业耕种现代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农村人口不再以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土地资本产生的利益也不可能养活现有的农村人口,更不可能使农村人口的生活方式、生活面貌有太大的改变。鼓励农村人口有序进城,使农村人进入城市工作,有利于农村村民改进改善生活,分享城市化建设红利,这对愿意进城创业的农民是一件好事,也是城市化改革和提高我国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重要环节。

  不过,因此带来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一方面,由于各地城市化水平以及城市承载力各异,户籍改革政策存在差异,农村人口进城不会是完全自愿的;村民想在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理想的城市落户,决定权在城市管理者手里,村民只能适应或者逐渐完善条件应对,或者进入其他并不心仪的城市。另一方面,农村村民进城,是一种没有回头路的“背水一战”。村民人口一旦落户城市成为市民,居住地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实际身份的变化。进城村民不论有无工作,不论创业能否成功,不论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如何,甚至在城市能否均享城市福利,都将无法回到他们曾经生活的农村,也不能分享农村变革带来的福利。

  若户籍改革仅仅以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常住人口的变化为目标,城市化改革的步伐是加快了,进城村民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却没有进入城市市民的福利圈,他们就会有心理上的恐惧,还可能因为是自愿进城出现现实的无奈与尴尬。

  所以,户籍改革应尊重人的趋势本性,尤其应尊重进城村民这部分人的趋势本性。趋势本性,就是“人往高处走”的趋利避害愿望。城市现代化建设,应以市民的生活状态为前提,最大程度上提高市民的生活幸福,用以人为本的标准衡量城市化建设的成败,让包括进城村民在内的所有市民都安居乐业,而不应看人口变量。农村改革不会在城市向优向好进步中停滞,村民“嫁”到城市,不应该是“泼出去的水”。如果他们愿意回到农村,政府应胸怀宽广,政策宽容,让他们回到农村有房子住,共享农村的进步,满足他们的趋势本性。

  居住证制度让农村人自由选择居住地,或许有悖户籍改革的初衷,对城市化改革会有一些阻碍,但这种城乡竞争发展、比翼双飞的形态,也应是政府的期待,群众的向往。对农村村民而言,这样的户籍改革创新举措,将更为现实,更有魅力。

(责任编辑: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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