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市场价”收费 大学体育场馆不能沦为牟利工具

2015年05月04日 07:27   来源:中国网   乔志峰

  湖南中医药大学体育馆“参照市场价”收费,遭学生反对。篮球场300元/2小时,7人制足球场500元/2小时,羽毛球、乒乓球15元/人……4月28日,湖南中医药大学发布公告,拟于5月1日起对该校含浦校区体育场馆进行收费。收费公告贴出后,很快遭到学生的反对。该校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学生反对声音较大,学校党委办当天召开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取消收费的公告。”(5月1日红网)

  我注意到,校方的收费理由,一是为了控制校外人员的进入,二是为了弥补每天的电费、管理、垃圾清理等方面的费用。

  这两个方面的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我个人认为不能构成收费的充分理由。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应该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来实现。经济手段对一部分人或许有用,但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管用。收费了,说不定还会出现校外那些财大气粗的社会人士霸占体育场馆、本校学生望场馆兴叹的尴尬场景;至于场馆运转产生的费用,学校难道就应该全部转嫁到学生头上吗?这肯定是不合适的。

  学校体育场馆的基本功能,是为学生提供活动和锻炼的场所,具有公益属性。据了解,该校的收费标准是“参考外面的市场价”,这岂不是将体育场馆当成经营性场所了吗?即使确因客观原因要收费,也应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学生的正常使用。而不能为了经济利益,将学校的公共体育设施异化为牟利的工具。

  我们知道,现如今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总体上而言并不尽如人意。近年来频频传出的大学生长跑猝死的消息,以及个别高校取消运动会长跑项目的做法,引起了公众对高校学子体质问题的关注。我身边的郑州大学,是一所211大学,该校男子3000米长跑纪录已经52年不破,至今仍由1960年田径运动会上一个政治系学生以9分23秒的成绩保持,令人唏嘘。我们应该摒弃应试教育的思维,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大学,更应该正视学生的体育活动和锻炼,确保其获得足够的重视和投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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