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大使成老赖 如何名副其实

2015年02月02日 07:29   来源:法制日报   刘勋

  近日,在上海市崇明法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中,120余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90万元工钱,他们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地回家过年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执行局帮助追讨这笔欠款的背后还有着不为人知的事故,欠钱的老赖竟然还是一个城市的诚信形象大使(2月1日《新闻晨报》)。

  既然被评为诚信形象大使荣誉称号,想必此人在诚实信用方面有过人之处,可现实竟然是一个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这真应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老话。欠债公司一方面表示自己被骗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另一方面被评为诚信大使的法人代表还有钱在近期前往国外,自相矛盾的借口让其耍赖的形象跃然纸上。如果是诚实守信之人,即便真的无能力履行义务,也应该要及时向被欠款人解释清楚,而不是躲着走,企业经营难免会遭遇风险,但是敢于面对即便欠债也是一种诚信的体现。这虽然是表里不一的笑话,但老赖身披诚信外衣的怪象却值得深思。

  近些年,一些地方关于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存在着媚俗的趋势,如果这些荣誉称号都被沽名钓誉之人窃取,这样的榜样只会传递更多的负能量,丝毫起不到模范带动作用。

  不能否定所有获得荣誉称号的相关人员都名不副实,而是道德荣誉称号的评价标准不能掺杂利益元素。另外道德荣誉称号获得者通常只有权利而缺乏对应的义务,即便出现道德丑闻,也多是将荣誉称号撤销了事,悖德成本很低,因此应该建立制度约束道德荣誉获得者的不道德行为,例如媒体曝光、纳入诚信档案甚至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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