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节职工福利到底怎么发?

2015年01月19日 09:43   来源:南方网   王捷

  春节将至,但是一些单位的职工高兴不起来,因为单位已经快两年都没发或者减少福利的发放了。而近日,全国总工会发文,颇有针对性地就工会职工福利发放等相关规定做出细节性解释,明确了过年过节工会怎么发福利、慰问品等。看来今年的福利有保障了。(1月18日《现代快报》)

  过去,由于没有禁令、没有标准,各地发年节福利非常“滥”,是不争的事实。尤其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滥用公款发福利,刺痛公众的神经。比如,有的单位用项目资金发福利,有的单位借各种名目搞“创收”、发福利,有的单位不惜借债发福利。同时,发放标准和形式非常滥,有的发物资,有的发现金,有的发购物卡,有的单位福利少,有的高得离谱,比如,曾有媒体报道中石油正式工中秋福利高达1.8万元。滥发福利形成了不良攀比,导致福利不公平,且侵蚀公款,催生腐败,令人焦虑。

  在“高压”反“四风”的语境下,中央禁止用公款滥发福利,而且制度严格的到包括挂历、贺年卡等小小物品,十分罕见。反“四风”的吹下来之后,各地基本“一刀切”,砍掉了各种福利,因为单位“一把手”怕出问题,怕丢官帽。不过,这种“一刀切”式砍掉职工福利,大家集体不食人间烟火,的确矫枉过正了,违背了基本的社会伦理和常态,职工肯定有意见。

  全国总工会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职工福利可以有,有望扭转福利“一刀清”式的过火做法,也打破了反“四风”的“高压”不敢提福利要求的沉默,职工纷纷表达渴望保留基本福利的愿望,也对今年春节发放福利充满期待。那么职工福利到底怎么发呢?全国总工会把发放职工福利的标准确定权交给了各省。领会全国总工会的精神,满足职工的福利期待,各省应该及时制订年节职工福利标准,以便各单位好操作,是当务之急。

  那么标准到底怎么制订呢?笔者认为,要围绕职工福利做文章,不能对公款动脑筋。别忘了,全国总工会强调的是用工会经费发福利,而不是用公款发福利。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发放职工福利而言,依然要严守八项规定,不能借机自订高标准、滥发福利,尤其不能按照权力差序原则制订福利标准,搞权力自肥,结果职工得“小福利”,官员得“大福利”,还美其名曰为职工考虑。

  事实上,在今年元旦之前,不论是中办还是中纪委,都下了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并明确除慰问特困职工以外,禁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用公款相互走访、慰问、拜年等,这与国全总工会所指的“职工福利可以有”,是不矛盾的,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以为“职工福利可以有”就滥发福利,导致用公款滥发福利彻底反弹。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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