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这个本来代表校园文化趣味的日子,从2009年至今,被电商们塑造成一个“网络购物狂欢节”,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参与。有人因为买到打折的商品兴奋不已,也有人因为花钱太多而成“剁手族”(指网上购物不知不觉间花费大量金钱,回头一看账单懊恼不已,哀嚎“再买就剁手”的人群——编者注)。(11月4日《中国青年报》)
“双11”只是被商家促销所利用,过后就是12、13……,应该说来日方长,它只是人生旅途中的那么一天,笔者认为不必为 “双11”冲动消费。
本着有钱不置半年闲的原则,如果单纯为了“满足消费欲望”,或“受购物氛围影响,追赶潮流”,而“准备熬夜抢购”大可不必。第一,“‘双十一’当天的价格也不一定是最便宜的,而且整体的购物体验可能不会太好”。网友所担心的虚假宣传、价格虚标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第二,扎堆抢购,快递爆仓、收货延迟,支付系统瘫痪,网络诈骗乘虚而入,购物体验受影响,那些网上冲动消费的“剁手族”的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注意。因此,还是不跟风为好。
如果真的受价格驱动,“便宜且为眼下所需”,也需要慎重判断,包括商家信誉,有必要提前锁定目标,货比三家,想想钱包,量力而行。尽量避免无谓的“维权”,因为我们之所以选择网购,最主要的就是图它个省时省钱,还送货上门,一旦与自己的预期有距离,发生不愉快就得不尝试了。
近年来网店发展异军突起,最主要的就是大家都很忙,网购应运而生也是物竞天择,改善消费环境,让群众“愿”消费,有关部门责无旁贷,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仅应该坚决贯彻“7日无理由退货”,防止虚假宣传、价格虚标欺骗消费者,仅仅约谈还不够,还应该实施监督、检查,一旦接到消费者维权举报,事实确凿决不客气。我们相信,只要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维权有道,天天都是“双十一”,何必为“双11”冲动消费?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