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雾霾,“治标”和“治本”都应该鼓励

2014年05月14日 09:43   来源:扬子晚报   顾德宁

  5月13日扬子晚报报道,南京规划引“穿堂风”驱雾霾。昨日,这条新闻与前日报道的西安试用“雾炮车”一样,在网络舆论中受到指责和调侃。

  说实话,现在,要批评这类做法很容易入手,理由也不少,因为谁都知道,治理城市雾霾的根本是做好环保,如产业的转型、使用清洁能源、控制汽车保有量和杜绝各类污染源。指责“穿堂风”和“雾炮车”之类治霾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治标不治本”等等,原则上都不错,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城市雾霾的形成是长期积累的,目前还涉及到一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社会稳定和利益均衡等方方面面,实现长久的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在这可能时间还不短的治本过程中,当地政府尽快推出一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举措,不仅合情合理,而且也是必须的,这样可以尽可能地立即减少一些雾霾的危害。

  人人都生过病,对标本兼治的好处都有体会,很少有人傻到拒绝头或脚止痛而非要一直熬到彻底“治本”不可。实际上,有时,治标比治本更为急迫和更为急需。医学上就有“姑息疗法”,对一时不能除根治本的疾病,用“姑息”措施先解决眼前突出的痛苦。好医生都是标本兼治的高手。关公如活到现在,大概也愿选择现代麻醉后再做手术,而不是忍受剧痛秀“刮骨疗伤。”

  当然,我们鼓励和支持政府在治霾上标本兼治,也是有原则的。首先,不能因治标而耽误或遮蔽了治本。其次,治标的投入和收效也要有科学评估。像南京引“穿堂风”驱雾霾,不过是利用规划建设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利用城市主导风向及自然条件,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使郊外新鲜空气与城市热空气进行置换。建这类“清洁空气廊道”的好处,在国内外早已得到证实。即使其治霾效果有限,也是治标,可利多弊少,投入也不多,试试何妨?舆论不宜又将其打成“劳民伤财”,把治标弄得灰头土脸。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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