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离婚”(图)

2014年04月21日 13:28   来源:西安晚报   文/吴江 图/王成喜

  昨天是南京市规定的小升初跨区借读生回原籍登记的第一天,在不允许跨区择公办校的严规下,名校云集的鼓楼区,报名的人特别多。记者发现,不少家长拿出了近期才办的离婚证,他们都是一方放弃婚后房产,带着孩子迁回住在名校学区房的父母家。(4月20日《现代快报》)

  

  昔有“孟母三迁”,今有“孟母离婚”。不允许跨区择公办校的严规之下,竟然逼出了“突击离婚”的大戏,的确令人始料未及。

  假如仅仅因为不允许跨区择公办校的严规逼出了“孟母离婚”的大戏,便认定这一政策毫无合理之处,也未免过于仓促和武断。真实的情形是,尽管跨区择校现象多年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公众对于跨区择校的客观需求十分强烈。但是,择校在满足了部分群体对优质教育资源追逐的同时,也同样一直以来就不乏质疑声。毕竟,择校的机会和窗口从来都不是对所有家庭公平开放的,稀缺而集中的优质教育资源,注定了择校竞争的空前激烈。足够硬的关系,或是足够打通关系的财力,也从来都是择校之路上的必要通牒。就连一些名校校长,也对各路择校条子伤透脑筋,有些甚至为了躲避而在择校关键时期玩“蒸发”。可见,当有权有钱才能有择校资格的背景下,择校同样因为加剧教育不公而饱受诟病。

  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门禁止跨区择公办校,其政策初衷未尝不是出于维护教育公平的善意。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教育资源区域之间的不平衡仍然十分显著,指望简单的通过不允许跨区择校来封堵“孟母”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逐,自然是一厢情愿。区域间教育资源失衡,却又禁止区域间生源的流动,谁又能说这不是在人为制造更大的教育不公呢?

  基于此,禁止跨区择校,竟然逼出“孟母离婚”的闹剧,不过是从另一侧面折射出教育不均衡的程度之深。而真正意义上推进教育公平,则更需优先教育资源自身的均衡化,而不是教育资源尚未均衡,却先限制公众的选择权。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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