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补血岂能成“常规武器”

2014年04月17日 07:26   来源:红网   薛家明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南充中心医院有一个规定,如果有家人在里面做大手术之前必须让家人先在无偿献血站去献800毫升血后;再把本本拿到医院里去证明,之前长期献血的本本都不行,还必须是才献过的才作数,这样做手术才能往前排,要不然就等个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排上,并且还要用高价血。(4月16日《华西都市报》)

  “手术过程突发紧急情况急需大量输血,而血库又偏偏告急,这时主角挺身而出,奉献常人献血的极限量,患者转危为安。”如此情景是电影中常有的镜头。但在生活中,如果医院把这个桥段,拷贝过来作为应对“血荒”的常态,就有点另类。毕竟,救死扶伤不该预设任何先决条件。如果要治病先“补血”成必选项,那么家属献血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押金”呢?

  事实上,家属补血作为应对血荒的“特殊武器”,未尝不可。毕竟,人命关天,在濒危的生命面前,任何的善意拯救动作都可以被理解。但把家属补血作为“常规武器”,就有将医院要承担的社会责任转嫁给患者身上的嫌疑。毕竟,连血液都要自备,那么医院做什么,血站的责任在哪?用这种方法成常态,那么血站还会急着储血么?

  医院擅自采血,也会变向助长“输血黄牛”的诞生。试想,如果患者家属体质偏弱,或者有采血恐慌,而医院又有必须自备800毫升血的“硬杠杠”,那么家属会不会找黄牛代劳?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血液的使用与收集应该独立,献血应走血站途径,因为有偿献血一旦在医院滋生,形成利益链条,那么不论是对血液的安全,还是对医院的医疗“生态链”,都会形成诸多不利影响。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那些手术剩下的“备用血”去哪了?手术遇到突发情况毕竟只是少数,备血都应该打了“提前量”,在这种情况下“剩血”会极少成多。在患者的自备量并未降低的情况下,“剩血”是回了血站,还是另有用途,医院应该予以公布。

  自备手术用血,等于患者为“血荒”买单。如此应急方式,无异于给患者的伤口撒盐,长此以往必将助长血站的惰性,那么“血荒”会变本加厉。治愈“血荒”,归根结底还是要靠血站自身想办法,我们经常看到,采血车慵懒趴的在闹市区,工作人员躲在车里等血上门。事实上,“只要花心思,办法总比困难多”,试想,搞一次采血“下乡”,或者到学校、机关、厂矿采血上门,会不会比“等血上门”有效?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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