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或许成为海南一万多名导游的命运拐点之年。“建立导游人员薪酬体系和社保制度”首次被写进今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在日前召开的海南两会上也表态说,导游的薪酬体系和社保制度已经进行前期摸底,今年将通过多方努力解决此问题。(2月17日人民网)
导游欺客宰客现象,去年以来似乎就一直没有消停过,从“对不购物者鄙视、可怜”到“不消费比卖淫更可耻”;从“骂游客混蛋”到“刀架游客脖子”……丑闻频乃,自然有导游利欲熏心的素质成分,也有黑导游参与搅混水等因素,但真正原因,还是导游们日益恶化的生存状态,正所谓“居长安大不易”。“给底薪买社保”,让“三无”导游转正,无疑有利于导游洗脚上岸。但笔者以为,要让利好实现,拐点成真,尚有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是理顺导游与企业关系。导游靠“购物返佣”获取收入,就在于与雇主彼此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很大程度上,如今的导游更像是打短工者,基本等同于“没娘的孩子”,收入只能望天收。当“跳槽”成为家常便饭,必然带来监管难,也势必造成旅游市场的诸多乱象。如果关系理顺了,有了“紧箍箍”,自然地,无论是按照《劳动法》还是《旅行社条例》,旅游企业都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也有监管的责任。
旅游业的最大特点是季节性。因而,淡时愁死旅游企业,忙时导游又成香饽饽。那么,在抓旅游市场规范的同时,旅游企业命运也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不能光解决导游后顾之忧,而忘了旅游企业也需要生存。可以想见,一旦“给底薪买社保”,旅游企业为规避经营风险、节约运营成本,必会采用压缩人数等办法。如何保证适量导游人数,以维持市场需要,而不至于加重企业负担?这就不是企业做得了主的事,显然需要政府和多方支持。解决办法不是没有,比如通过核人核编,确定导游底数,以杜绝黑导游市场空间;也可以提倡导游兼职化,活用闲散社会资源等。这就牵涉到导游的储备、培养以及管理等问题,都是需要细化的地方。
另外,随着导游的收入形式一步步恢复到“工资+补助”的正常状态,势必会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这就牵涉到调动导游积极性的问题。如何建立配套的激励机制,如何完善导游的进出机制等,也是需要考虑的。
整饬旅游市场乱象,必须从旅游管理体制入手。“建立导游人员薪酬体系和社保制度”,让导游“上岸”,无疑能铲除零负团费生存的土壤,扭住了牛鼻子,但这并不能保证说就一定能给旅游业带来彻底改观,就真的能结束“填坑”时代。《旅游法》实行以来,导游和游客之间因为购物发生的冲突并未见少,这本身就说明,光有制度不见得有用,关键要看执行力。解决了导游的后顾之忧,能消弭“得陇望蜀”者的贪心吗?何况,旅游产业利益链条上,导游只是其中一环,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有旅游管理、旅游企业等相关部门。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