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成都市制定出台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正式由成都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意见作为成都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五年规划,提出了今后5年成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的任务要求。(1月23日《四川日报》)
据报道,成都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5年内,将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倒查追究机制的出台,不但会对当事人产生震慑力,更会对其上级领导敲响警钟,筑牢干部选任的“防火墙”。
“带病提拔”分显性和隐形。显性“带病提拔”是“问题官员”在受处理期间频频复出,或者提升职务,边腐边升。如:因“高价公款宴请”事件被郑州市纪委通报批评的官员王东亮、陈增林,在被党内严重警告三个月后双双升职,由办事处书记主任升为区主任助理和城管局局长。隐形“带病提拔”则是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如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在担任六安市委书记的近十年里,就曾收受某矿业集团“超过了普通刑事的贿赂”,但仍于2008年升任安徽省副省长;云南楚雄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万祥,在担任大姚县县长一职时,就出过一些经济问题,却“没有下文”,直到案发。
无论是显性“带病提拔”,还是隐形“带病提拔”,都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如果不彻底根治“带病提拔”顽疾,只会让“带病官员”更加的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步一步走向永远无法回头的深渊。在严重损害干部形象,腐蚀政府公信力的同时,还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倒逼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责任担当,促进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为那些喜欢成人之美,愿意“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提拔者、推荐者戴上了“紧箍咒”,将促使他们平时更加注重对拟提拔对象的日常监管、考核考察,堵住“边腐边升”的漏洞。
“一案双查”制度为干部选任打上了“补丁”,筑牢了“防火墙”,将“带病”、“染毒”官员挡在墙外,是医治“带病提拔”的良药。我们相信,只要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用人失察的责任,“带病提拔”现象会越来越少直至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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