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并非终极良药

2014年02月10日 10:15   来源:荆楚网   李振忠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

  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项工作,至少在某些单位存在过实行过,然而这不等于减少了主要领导直接干预的机会,反之,“不直接分管”往往成为某些主要领导干部直接干预人事财务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遮羞布。

  外在的旗号是“不直接分管”,但某些主要领导安排的分管领导本身就是自身圈子,亲密人士,甚至就是自己的裙带关系,如此以来所形成的“不直接干预”实质就是个幌子,幌子之下,就是更直接的言听计从,更直接的避开制度直接找领导,更直接的损公肥私。因为有“不直接干预”的幌子,所以做出来的违反制度损公肥私之事更隐蔽,因为更加隐蔽,所以更具有欺骗性和糊弄视听的功效。所造就的就是两袖清风的主要领导,循规蹈矩的分管领导,这样一种假象,既掩盖了违反制度,又掩盖了违反民主,还令纪检机关与基层民众找不到纰漏。换言之,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一旦形成制度漏洞,一旦形成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勾连苟合,其欺骗性比直接领导直接分管更可怕。

  所谓“制度的笼子”,要看由谁来设计,如果是由人民来设计,由群众来制造,则一定是最大限度制约领导干部权力的笼子,否则所谓的“制度的笼子”就仍然只是一个空头摆件。而在分管与主管的概念上打转,不如向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倾斜,而民主决策不如向群众参与的决策更多的加以倾斜,集体领导也应当向更大范围的集体和群众参与加以倾斜。如此以来才能真正化解掉一言堂家长制官僚作风,可惜,这样的制度的笼子,至今还没有直正建立起来。最大的障碍不在民主也不在集体而在于主要领导的人为阻碍。

  若干年来在某些地方某些范围内的实践证明,不直接分管并非终极良药,而只能形成一种虚妄迷幻之药,让人们误以为真的实现了民主与监督,实质上仍然停留在主要领导拍板的家长制之下。而真正的终极良药,是靠科学的制度选人,靠民主的制度用人,靠集体监督下的科学制度调配干部人事,靠群众直接监督下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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