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为破案验数千师生DNA 目的正义还需程序正义

2013年11月22日 09:24   来源:华声在线   

  武汉珞珈学院一名女生在11月11日晚返校途中意外身亡,昨天有了新的进展,警方初步判断此案是一起刑事案件,要求附近四所学校的数千名男性师生提供血液样本。对此,不少男生表示不满。最先向媒体反映此事的是银河学院的一名学生,他说:“死的女大学生是珞珈学院的,我们学校只是跟他们公用一个校区,也被纳入了怀疑范围,我们全校的男生都要过来抽血验DNA,这有点太不尊重我们了!”

  [新闻解读]

  争议

  如何看待警方对数千师生验DNA破案?

  支持:对师生验DNA破案不妨多些理解

  文/晴川

  是否权力越界?我们首先要注意一个事实,在这起致人死亡的重大恶性案件中,死者身上有不明血迹。这是与山东校园盗窃案的最大不同之处。这无疑是破案的重大线索。如果DNA比对成功,则案件可破。这个办案思路是正确的。虽然公安部门将目光投向校园,有放走真凶可能,但从新闻中了解到,400米后街基本只是学生通过。虽不排除社会人员作案可能,但概率非常低则是一定的。因而,将犯罪嫌疑人暂定为附近校园某个师生所为,就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假如已穷尽了破案办法,又已基本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抽验DNA,严格意义上,正是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虽算不上最佳选择,但至少是次优选择。

  至于说验证DNA侵犯个人隐私,这也需要一分为二看待。隐私本就是相对的,尤其对于这种侵犯自我群体的恶性案件,如果适当放弃部分隐私,可能换取的就是自身长久的安全和尊严,就不是突破底线的无原则顺从,不仅不该被指责,反而应该鼓励。尤其在破案率已无须排名的情况下,公安部门依然坚守责任,把牢“命案必破”底线,我们一味盲目坚持所谓隐私权,不理解不配合,乃至人为设障,更不利于早日抓住真凶,震慑罪犯,安抚惶惶人心。而为破获这类大案要案需付出一定公共成本,不仅必要,也很值得。

  反对:“师生验DNA破案”,一竿子打翻几千人?

  文/朱少华

  民间有一种说法,叫“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说一些人总爱把问题一概而论,一孔之见,以管窥天。一个人的问题往往要牵连到了一大片。但是过去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如今这里却是一竿子打翻了几千人。不怪有些同学会感到心里不舒服,实在是这种行为有点太不把人的尊严当回事。女大学生意外死亡,要破案也完全是警方的事情,现在却让几所大学,几千名学生都要付出“血的代价”。也就是在不知不觉中,几千名大学生都成了犯罪嫌疑人,慢慢的容忍,心里像吞了一只苍蝇,如果不同意抽血,那就嫌疑更大,更说不清道不明了。

  警方如此行为不仅是对这项科技成果的最愚笨的运用,更是一种非常懒惰的作法。试想,如果认定女大学生命案是暴力性侵后的所为,又怎么能肯定就是男大学生做的案?社会青年就没有可能吗?如果这几千名大学生里找不到,会不会要扩展到社会?换句话说,如果武汉找不到,是不是要查遍全国?十三亿人是不是个个都要进行DNA测试?

  这更是一笔天价费用。据悉,普通的DNA测试一例需要100元到150元左右,如果这几千人全部测试,仅费用一笔就需要上百万,这还不算因此影响到几所大学学生学习的损失。更可怕的是此举并不能完全的锁定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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