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 防性侵别只盯着“宿舍”

2013年09月26日 10:40   来源:东方网   王军荣

  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需重点关注、加强教师心理辅导。昨天,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发布《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提出六位一体的保护中小学生工作机制。(9月25日《京华时报》)

  自2013年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一起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以来,20天内至少有8起小学教师涉嫌猥亵性侵幼女案被曝光。从这个意义上说,“六位一体”保护学生,防止性侵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防性侵不能只眼盯着“宿舍”。要知道,性侵并不是全部发生在“宿舍”,5月21日河南桐柏54岁小学教师杨某某就是在教室猥亵女生的。退一步说,即便是把女生宿舍打造得“固若金汤”,难道就能够杜绝性侵发生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这看起来是将性侵的“隐患”都排除在外了。可这能不能真正做到?一般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是学校聘任来的。管理员也是要听从学校的,如果是校长或是学校男性领导要进入女生宿舍,难道会去阻止吗?从现实操作来看,这恐怕只是徒具形式。如果万一有不法分子进入女生宿舍呢?如果一律把男性教师排除在外,也不利安全。另外,如果连男性班主任也无法到女生宿舍了解情况,显然是不利于管理的。总而言之,防止性侵别只想着如何“封闭管理”,这么做,从本质而言是“闭塞管理”,反而不利于学校的管理。作一个假设,如果是校长想要性侵犯学生,只凭学校的“封闭管理”也是挡不住的。

  防性侵,一方面要对学生进行性安全教育。重点在于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显然也不能只是指望学校的教育。要知道,现在的学校仍然是搞应试教育,仍然是升学至上。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很费时间,因此,也多流于形式。这就需要社会对学生的性安全教育要有制度化,要有广泛的渠道。另一方面就是加强惩罚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日前要求各级法院,对于奸淫幼女、猥亵儿童、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要坚持依法从重处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进入学生宿舍强奸未成年人的,以及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累犯,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如果此“要求”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对于性侵潜在的“犯罪分子”也有一定的震慑力。

  防性侵别只盯着“宿舍”,否则极有可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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