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 保护未成年人有时就得“矫枉过正”

2013年09月26日 07:02   来源:红网   修仰峰

  针对近期全国多起少年儿童被性侵犯案件的发生,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其中要求中小学生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9月25日《北京晨报》)

  “女生宿舍男性禁入”这一要求引发争议。不少网友质疑治标不治本,还嘲讽说接下来是不是要给中小学女生派发特制的“防狼”衣服?还有网友说这是在搞有罪推定,把所有男人都看作是潜在的坏人,云云。

  这些质疑的声音是经不起推敲的。四部委下发这个意见,是本着亡羊补牢的态度,加强学校管理,尽力给孩子创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谁也无法保证、事实上也不可能保证说这个意见下发实施后,就能“毕其一役”地遏制少年儿童被性侵案件再度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个社会性问题,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各方长期共同努力,稍有理性头脑的人都知道,这项任务怎么可能指望下发实施一个意见就能解决所有隐患与威胁?

  当然,加强管理比无所作为好,尽管“女生宿舍男性禁入”只能治标,但毕竟扎起了一道篱笆,有了它,当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心怀不轨之徒将黑手伸向女生;或者说增加了这些人作案的难度,为女生们增加了一个安全岗哨和一道安全防线。而只要能给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提供有益经验或尝试的措施,都是有价值的,不该受到苛责。

  至于一些网友提出的“这是戴有色眼镜,把所有男人都看作是色狼”这一振振有词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中小学女生宿舍本就不是公共空间,岂是谁想轻易进出就可轻易进出的?尤其在针对少年儿童性侵案件高发的当下,无论从法理还是情理出发,整个社会都极其有必要对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空间采取格外严密的保护措施。

  该意见要求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未经允许禁入女生宿舍,本意并不是对谁搞有罪推定,而是加强“保护等级”,尽可能将隐患阻隔在女生宿舍之外。在特殊情况下,保护未成年人就得“矫枉过正”,采取一些看似不合情理的强力措施——这种“矫枉过正”,以法律视角观之,则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各方迟到的归位,因为采取措施保护好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是整个社会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

  “女生宿舍男性禁入”可能让老师和家长感到不舒服,但权衡利弊,只要孩子安全地学习生活,这点“委屈”与不方便又算得了什么?所以,真正关心孩子的老师与家长都会支持不折不扣执行四部委下发的这个意见的,恐怕只有心中有小九九的人才会对“女生宿舍男性禁入”唧唧歪歪——女生的安全系数提高了,他们下手的机会就被挤压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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