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干预”应建立全国联动制约机制

2013年09月26日 07:12   来源:红网   印荣生

  沈阳将在10月份启动实施酒后驾驶干预项目(即酒驾干预)。沈阳是继南京与西安后第三个入选该项目的城市。昨日,来自国际酒精政策中心和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的专家与沈阳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及市卫生局在沈阳市健康教育中心对“减少有害饮酒全球行动——酒后驾驶干预项目”开展研讨。(9月24日是《沈阳晚报》)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虽被称为史上“最牛”,对酒驾行为实施罚款、扣分乃至拘留,已经是史上最严苛的处罚。但其实际法律效力还是很有限。正如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所说,通过执法控制酒驾,虽然短期效果明显,但如果以此为常态,并作为长期约束酒驾的手段,收效甚微。很多人为了躲避交警的检查,酒后选择在凌晨以后驾车回家。这种侥幸心理,容易带来更大的隐患。

  驾车人酒后凌晨驾车回家,是执法所面临的尴尬。与电子警察记录闯红灯等交通违法不同,就目前技术而言,查酒驾必须是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和医院对驾车人血样的检验相结合,是多人进行的联合执法。即使全天候查酒驾,在实际警力的保障上,也难防酒驾者“凌晨以后回家”的“漏网之鱼”。这样,对公众生命健康构成的威胁,也就会幽灵一般穿行于不同的道路上。

  “酒驾干预项目”,是通过建立酒驾干预联动制约机制,联合公安、文明办、纪检监察机关、银行等各个部门,对酒驾实施全方位打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在一个人身上经常发生,征信系统查到其有严重违法行为后,会因其个人诚信问题,今后在办理保险、贷款、出国等个人重大事项时就会受影响。

  “酒驾干预项目”的约束力,值得期待。这一并入“征信系统”的控制酒驾,将大大强化对酒驾的制约。但愿南京、西安和沈阳多方联动的执法实践与探索,为其他城市提供更多的经验。同时,建议条件成熟时,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酒驾干预”联动制约机制,实现征信结果的互通、共用。令酒驾这一违法行为失去生存的土壤。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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