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假记者与宣干联手敲诈的现实土壤

2013年09月10日 08:28   来源:羊城晚报     杨涛

  近日,江苏警方破获系列网络敲诈案件,打掉4个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16名,查实的120起案件涉及7省27市县,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在打击这些团伙犯罪中,警方发现多名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涉嫌共同敲诈违规企业。(据9月8日央视报道)

  公安部门打击网络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这是媒体首次披露有公职人员参与网络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一些假记者和不良记者敲诈企业不乏耳闻,但是,宣传干部与其联手敲诈的事却少有报道。然而,在我看来,并不觉得意外,因为存在产生这种现象的现实土壤。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事实证明,哪里的“蛋”有缝,哪里就有苍蝇;“蛋”的缝越大,苍蝇便越密集。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前几年,在山西省忻州“当记者”竟成为城乡无业青年的一种“职业”,甚而出现了有名的“记者村”。这些“记者”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用煤矿诈钱。而煤矿之所以成为假记者敲诈的“重灾区”,就在于当地煤矿存在大量违规生产现象,时常发生伤人、死人的情况,但因监管不力或官商勾结,往往瞒报或不了了之。而在江苏警方披露的这几起宣传干部与“记者”勾结联手敲诈的案件中,企业同样存在违规现象,有的是违规用地,有的有其他违规行为,然而,这些违规行为并未进入当地监管部门的“法眼”,或者即使进入了也没得到有效查处,给了“苍蝇”有可乘之机。

  但是,仅仅是有“缝”之蛋,只能说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敲诈的土壤,却并不一定就会成为“记者”与宣传干部勾结的土壤。如果宣传干部敢于实事求是,主动信息公开,进行舆论监督,那么,执法部门就能很快跟进,查处企业或者官员腐败行为,那么,不法分子根本就没有机会敲诈。然而,现实有时恰恰相反,个别地方的宣传部门用尽手段掩饰本地可能发生的负面新闻,甚至以宣传干部能“摆平”为能事,为考核的“指标”,如此恰恰给某些宣干与不良记者勾结以可乘之机。

  例如,某团伙主犯樊宇肖曾采访某企业违规用地,无锡下属某市市委宣传部人员蒋文强参与了接待和协调,樊宇肖在收受3万元之后,就没有报道。后来,蒋文强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便走上了与樊宇肖勾结的道路。而在另一起案件中,借调到徐州开发区政宣办工作的窦玉刚,多次向假记者仲伟爆料,并以中间人的身份出面“摆平”,参与敲诈后分成。窦玉刚不但获利40万元,更因为能“摆平”媒体,成为当地“有能力”的人。

  因此,仅仅是打击假记者、不良记者与某些宣传干部勾结,恐怕并不能治本。关键得在源头治理,发现企业违规或官员腐败,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有“缝”之蛋;其次是,相关部门要改变工作方式,要鼓励和欢迎舆论监督,不掩饰过错,将改正错误而不是摆平记者为考核指标。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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