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楼顶别墅”莫要裹足不前

2013年08月19日 07:11   来源:红网   魏欢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香克林小区共14栋楼,几乎每栋楼的楼顶都被加盖了1-3层的“私人宅邸”。小区物业表示,由于没有执法权,只能要求业主自行整改并上报城管。而城管也曾在半年内来了小区32次,但违建现象仍屡禁不止。(8月18日《新京报》)

  房屋改建、扩建在时下又有升级版,“楼顶别墅”的出现着实令人大跌眼镜。其实,如果单从外观设计角度来看,“楼顶别墅”还是相当具有审美价值和创作风味的,只不过好钢用在刀刃上,只能怪别墅建错了地方。事实上,别墅相对于普通建筑物而言,其观赏意味和身份地位象征的属性更浓烈,它的选址规划和落地施建,也有着科学合理和经济价值方面的要求。别墅建在楼顶上,如果不是为了话题炒作和宣传营销,那么就只剩下故意地剑走偏锋了,也即踩着政策和法规的红线而行,可是这又不可避免地给人带来头重脚轻、哗众取宠的感受。

  建筑体,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相关的业务指标、行业规范和国家政策;楼顶,作为建筑体的必要组成部分,其本质上是属于公共空地范围和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因而,公共建筑的外观形态也势必要遵循有关的建筑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意愿,胡乱地随便更改或删减。另外,作为公共场地的楼顶,“最牛违建”主人的张必清显然是没有楼顶产权的吧,如此一来,哪有楼顶可以私自用作改建别墅的?这样的话,岂不是公共区域变成私人所有了?

  建筑违章,唯一的处理方法就是拆除,对于相关当事者也要依据情节的严重与否,给予相应的处罚决定。但是对照现实情况,楼顶别墅拆除的进度与蜗牛和壁虎的爬行有得一比,城管和住建委的态度也是模糊不清,有关监管者的执行意愿和决心也是大打折扣。这就与选择性执法甚至不作为无异了,如果事态继续半推半就、停滞不前,全国其他地方或者类似的事件都会竞相效仿,带来的恶性模仿肯定难以控制。再联系到,不少地方进行房屋拆迁时,有关执行者的勇猛表现,楼顶别墅的拆除速度和进展就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值得一提了。这正从侧面印证了,拆除违建物不是时间成本的问题,而是执行不力,意愿不强的问题。

  选择性执法和钓鱼式执法一样,都违背了公共价值。违建的楼顶别墅,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于居民的安全威胁都不可小觑,危害公共安全的违建物不及时清除和治理,难道要等到楼歪歪或房毁人亡的时刻才动手处理吗?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因为权力由人民赋予,因此再强大的阻扰势力也不过是过眼云烟。拆除必当时,“楼顶别墅”还是以模拟品、展示物的形态存在为好。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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