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追查“罗彩霞案”一样寻找身份尊严

2013年08月16日 10:44   来源:中国日报网   王传涛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陈晓玲原名叫王丽芳,是顶替别人上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林业部门,现为在编警察,警衔为二级警司。14日,澄城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对南都记者表示,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陈晓玲已请假。澄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则向南都记者透露,县公安局已牵头就陈晓玲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8月15日《南方都市报》)

  在身份证被广泛质疑存在严重漏洞的时候,我们又看到了一起“身份证无法证明自己身份却被他人盗用”的案例。这个故事中的桥段,很像当年著名的“罗彩霞案”,无论是身份被窃用,还是被顶替上大学,真正的陈晓玲都与罗彩霞有着完全一样的轨迹和悲剧。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罗彩霞的案子,是罗彩霞自己发现并进行维权的;而陈晓玲一事是通过“网友曝”曝光的。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故事频繁上演,并没有让公众的神经趋于麻木。此事不仅再一次激发了群体愤怒,也再一次引发了公众对于社会公平的担忧——谁不在怀疑,我们自己现在使用的身份已经不是原来的自己?我们的人生轨迹,是不是被别人顶替了?……因此,面对这样一起恶劣的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当地公权部门必须要像对待“罗彩霞案”一样较真下去,唯有如此,被顶替上大学的人,才有可能恢复自己的原来身份,即便已经回不到过去完成大学学业和就业分配,也应该让当年那些利用特权欺凌社会正义的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跟特权较真,才会拥有公平的私权。一者,必须还原被顶替的受害人陈晓玲以及获利者王丽芳两人本来的身份。要让世人看到受害者陈晓玲的生存状态,与这位所谓的派出所副所长相比,有什么差别,有什么出入?二者,必须找到当年那些玩权力伎俩的公职人员,并对这些不法之徒进行严惩,包括公安户籍部门是如何让王丽芳顺利盗用陈晓玲的身份的;包括教育部门,是如何把陈晓玲的高考信息透露给王丽芳的,而王丽芳及其家长,又是如何拿到陈晓玲的录取通知书并替人家去读大学的?三者,必须支持和鼓励陈晓玲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

  有人说,这是一个必须办理身份证,却不能用身份证证明自己身份的尴尬社会。诚然,房叔房姐们一人能拥有多个身份证,而罗彩霞和陈晓玲却只能和别人共用一个身份证。特权人士的强势与普通市民的弱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拥有多个户籍和身份证的特权人士,已经在所有能够攫取特权的领域“大面积撒网,小面积捕鱼”,即便教育和高考被誉为最为公平的制度,特权们也在这个看似公平的制度上打开了一个老鼠洞——特权人士可以自由出入,随时在独木桥上挤下他人;而那些在独木桥上被挤下的人,只能自认倒霉或者一辈子。

  更悲剧的是,一些被盗用了身份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被盗用,即便发现自己遇到了权利的不公,这突出其来的愤恨也会打乱正常的家庭生活。当年的受害人,无论现在生活在底层,还是拥有体面的工作,自己已经完全不能在一个“身不由己”的环境下独守幸福。当年的罗彩霞,在维权过程中坚持了很长时间之后,仍然选择了部分妥协以求得家庭的安宁。

  每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案,都演示了这样的人生悲剧:小人物在大时代里的命运沉浮完全不能由自己掌控。这是何等的悲催!一方面,我们必须反思当下的户籍制度,在看似严苛的外表下,究竟如何才能让“身份专有”变成现实;另一方面,“权力关进笼子”不能变成“大势所趋”却“遥遥无期”的空口号,特权不除,社会便不会有公平正义可言,小人物完成逆袭的几率便只能相当于买彩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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