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财政补贴效果不如减税

2013年07月08日 08:29   来源:环球时报   袁岳

  最近,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称企业骗补现象严重,348个项目单位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三款科目(能源节约利用类、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类、节能环保类)”资金16.17亿元。另外,一些大型国企坐拥垄断资源却仍要靠补贴盈利。获补贴最多的前10家上市国企合计共获补贴225亿元左右,相当于创业板上市355家企业的纯利润总和。笔者发现在一些企业大发补贴财的时候,另一些真正需要补贴的企业却因为各种蹊跷条框的限制,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笔者有过三次去争取财政补贴的经验。一次是为一个设计产业平台建设去申请专项的财政补贴。在一切规定手续完备之后,却被告知补贴只能针对建筑、设备购买与软件购买,问题是这与设计平台有啥关系呢?答曰,规定就是如此,你们可以做相应调整。另一次是申请与电商产业发展相关的补贴,按照申请手续的要求,过程不仅很复杂,而且有一整套政府规定的产业审核模式。问题在于这基本与电商没啥大的关联,而笔者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对于产业发展有统一要求。最近一次是申请与服务业发展相关的财政补贴,得到的答复是:只有在我们指定的那几栋楼里面的企业才能得到资助。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无法达到他们的要求。

  由于笔者来自专业调查咨询机构,因此有机会对一些发展比较前沿的企业争取财政补贴的经历进行走访,并得到对于财政补贴的初步认识:一是财政补贴属于某个圈子内的信息,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即便它们符合补贴标准,也很少知道具体的补贴规定与标准;二是等到这些企业知道信息且去争取的时候,总是赶上最后几天,能填完申请表就不错了;三是申请补贴的手续总是非常麻烦,而且一般的企业会发现自己很难具备其中有些标准;四是在争取补贴的过程中需要依靠专业的申请中介机构,找到它们才算找到了申请补贴的钥匙,只不过它们需要收取相当比例的回扣,通常不低于1/4-1/3;五是如果真想拿到这个补贴,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做很多并不真实的描述;六是不少拿到补贴的机构给人的感觉是闻所未闻,而且我们还能发现某些机构是被补贴的专业户。

  财政补贴在性质上被界定为非市场化手段,无论是世贸组织规则还是其他自由贸易规则,对此多有限制。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规则里,财政补贴受到的限制更为严格。虽然财政补贴在理论上具有促进与推动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可能性,但在实际运用中,负面作用较大:首先,在一个监管体制透明度有限的架构下,财政补贴的任意性增加了得到补贴者与掌权者之间的关联性,补贴可能伴随寻租现象;第二,财政补贴获得机制导致中间成本大大增加,而实际利用效率却很低,并在强大的财政补贴利益集团之中,存在一种在任何名义下都万变不离其宗的分利机制;第三,最终获得财政补贴者有可能向人们分享如何获得补贴,它与政策规定的标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是象征性的或者是点缀性的。

  因此,笔者认为财政补贴作为一种再分配形式,远远不如轻税机制——高效且不易产生腐败。(作者是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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