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西安一名下岗工人一直没能享受到高龄补贴政策,但在省委领导过问后,第二天就办好了。在一次工作会议上,该领导批评一些机关单位办事不够务实,“有些人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给下面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这番话直接帮了该下岗工人的忙。
“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官僚主义。官僚主义一方面人为制造矛盾,另一方面又贻误化解矛盾的时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当前,一场以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党内自上而下地开展。对包括官僚主义在内的“四风”来一次大清扫、大排查、大检修,需要我们对滋生官僚主义的土壤做更深入的反思。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出现官僚主义倾向,与公民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不能及时得到伸张不无关系。如果公民的权利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反而会形成负激励,使公民不愿意对改进政府工作进一步提出评论和建议。
从根本上说,官僚主义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我国,任何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确保人民的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才能从根本上破除官僚主义。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深水区,文化多元、利益多元、社会矛盾多发。破除官僚主义,才能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而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俗话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僚主义往往与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权力乱作为或不作为相连,无论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都急需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做好人民监督大文章。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