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官员换红旗车 公务用车应让“红旗”不倒

2013年06月19日 13:01   来源:大河网   吴睿鸫

  外交部公共外交办公室官方微博“外交小灵通”今天发布消息称,外交部部长王毅公务用车从今天起使用国产红旗轿车。据了解,王毅外长的公务用车是红旗H7轿车。(《中国新闻网》6月17日)

  诞生于1958年的红旗轿车,它有着其他品牌所不能替代的位置,曾承载过一代中国人的汽车梦,这款高油耗豪华轿车于1981年停产,1992年又恢复生产,但销量一直较小。据报道,一汽集团2011年只售出了两辆红旗车,去年也仅售出了127辆。今年,红旗推出H7高端汽车,要和奥迪、宝马等在奢侈车市场进行竞争,但市场普遍不看好。

  鉴于此,一汽提出口号“红旗不倒”,意即尽管我们有大量的合资品牌,但是红旗这个品牌,绝不出让,更绝不能倒下。可是,尽管一汽保护民族品牌勇气可佳,但倘若不把红旗轿车列入政府采购的范畴,所谓的“红旗不倒”,只能沦为空洞的口号。

  实际上,在国外,领导人带头座国产车,充当推销员,并非鲜见。比如,俄罗斯总理普京一直都在充当国产车的“形象大使”,以支持本国民族汽车业的发展。在会见来访的国外元首时,普京不忘向记者们展示自己新买的国产“尼瓦”汽车。在俄卡马河畔切尔内举行的汽车工业问题会议上,普京更是明确表示,“预算资金、自然资源垄断企业和大型私营企业的资金都应当用来购买国产货,绝对不能允许花钱买进口车。”他解释说,他指的只是那些“直接进口汽车”,而不是在俄罗斯境内生产的外国品牌车。

  而且,大多数国家都对政府采购过程中,购买国货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美国的《购买美国产品法》明确要求,若无特殊情况,美国政府机构必须购买美国产品。比如讲,美国某地方政府在采购政府办公楼门窗时,出于价格考虑选择了从国外进口,结果被美国企业告上了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地方政府败诉,迫使该地方政府退货并选用了美国本国产品;韩国在政府采购方面更是堪称楷模,韩国在汽车、信息等领域快速崛起,同自觉、认真地实施政府采购有很大关系。

  反观国内,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在这个被业内称为“国货条款”的规定中,同时包含“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的表述。但事实上,目前《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一个强制的规章制度说必须先选择国内产品,也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出台。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公车采购领域,国家层面出台的系列文件,可以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但是,大多数地方政府采购公车,不但采购过程透明度不够,而且公开度也是相当地低,即使采购了超标车,大多是一退了之,鲜见有因公车采购超标丢官帽的。

  所以,要想让国产红旗自主品牌,垄断公车采购政策真正落地生根,首先,公车采购要走进法律。修改现行《政府采购法》条款,让强制性采购国产自主品牌,成为严厉的法条。与此同时,要建立问责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问责任机制,比如说,对政府机关不采购国产品牌公务用车的,要给主管官员相应处分等。惟有做到这些,公车采购自主品牌,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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