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不合理限速也很重要

2013年06月06日 11:08   来源:南方日报   洪 丹

  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已近半年。6月4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徐文海透露,最严交规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广东全省交通违法数量同比增加50%以上。

  这就让人疑惑了,史上最严交规的威慑下,为何交通违法量反而同比增加?其实这也不太难理解。由于先前许多不视为违法的行为被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如开车打手机,不合理使用双闪、远光灯,闯黄灯等行为,是在公安部123号令之后才成为立法规范的驾驶行为;更由于先进技术手段的实施,使得一些曾经逃脱法眼的违法行为被记录下来,如同此前曾哄闹一时的“摸奶门”事件,足以证明如今的违法抓拍技术已经达到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这便可以合理解释为何最严交规下交通违法量不降反升。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123号令的出台尽管曾引起了持续热议,然而具体到某一个扣分规则而言,还是未能做到在公众中有效普及。比如,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计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一次计1分。但是怎样才是不按规定行车、停车与会车,估计司机们一到路口还是发蒙。改变了原先转弯车让直行车的简单规定,取而代之的是较为复杂但相对合理的规定,却未能让车主牢记于心。对于普法环节,恐怕还要花上更多的力气。

  最严交规123号令是在严峻的交通形势下诞生的,去年全国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是6万多人。诚然,交规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这应该是趋势。让司机珍惜自己的分数,不能罔顾道路安全,放任自己成为“马路杀手”,也是新交规应该达到的目标。作为司机,交通事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职业之分,只要你开车上路,你就是一个驾驶员,遵守法规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为自己的家人负责。

  但在另一个层次上说,交通违法与否,事实上与道路设置合理与否密不可分,尤其明显的是道路限速问题。飙车自然不能纵容,但是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设定的限速太低,对于道路资源来说就是一种浪费。现实生活中不合理、不科学的限速比比皆是,许多现行道路的限速普遍偏低,这在我国普遍存在。实践证明,不分时段、不分路段的限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道路通行率和资源利用率。很简单的道理,本来同样时间下可以通行200辆汽车的道路,却因不合理限速只能通行100辆汽车,导致其他路段的拥堵,这显然是一种不必要的阻碍。同时,部分路段限速变化没有提前警示,成为造成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有部分高速路正常路段限速120公里/小时,但是,进入隧道时突然限速降至80公里/小时,而之前却没有任何警示。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难以有效采取措施降低车速,很难避免超速违章。而一些限速路段限速标志不明显或隐藏在树丛中、拐弯处,驾驶者难以发现,且限速解除标志几乎没有,驾驶者难以判断是否驶离了限速区。

  史上最严交规出台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驾驶者普遍存在的一些不良习惯和不文明驾驶行为,而不是为了增加财政罚没收入,也不是为了助长“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部门利益思想。从这个出发点出发,职能部门应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原则,充分考虑城市道路等级、车型、气候变化和车流、人流及其通行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规范设置警示牌、提示牌和限速牌等标志。唯如此,最严交规才能获得最广泛的支持与认同。

(责任编辑:李志强)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