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消费税早应开征

2013年06月04日 08:01   来源:燕赵晚报   刘英团

  针对此前坊间盛传的6月1日起购买170万元(及以上)豪车要交奢侈税的消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日前证实“消息基本属实”。征税对象是扣除增值税后的售价仍在170万元以上的豪车,暂定加收税费为20%,与购置税一并在上牌时收取。(5月31日《证券时报》)

  对奢侈品征税是国际社会的普遍选择。在我国香港地区,超过15万港元而低于30万港元的车,税率65%;超过30万港元而低于50万港元的车,税率为85%;超过50万港元的车则需缴纳100%的登记税。不仅欧美、加拿大、瑞士和亚洲的韩国等发达国家对豪车、飞机、珠宝、烟酒、手表等奢侈品征税,发展中国家对奢侈品消费也同样征收消费税。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又焉能不与国际接轨?

  我们似乎并没有认识到国内消费是富国强民的王牌,不但一些政府部门在进行政府采购时不同程度地歧视国货、崇尚洋品,不少有钱人也热衷于购买国外的豪车名品,似乎不如此便衬托不出其成功人士的身份。所以,对豪车征收奢侈税或奢侈消费税,既不会影响到中低收入阶层生活,也可以避免一些人再做“钱多人傻”的事。

  其次,对豪车等奢侈品课以重税,可以引导和调节过度消费。世奢协会“中国奢侈行为心理趋向调查报告”显示,七成以上的中国消费者购买奢侈品,就是为了拥有一件奢侈品,品牌文化不重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它是奢侈品就行,最大的卖点就是“必须是圈子里公认的奢侈品”。其实,很多奢侈品都是“Made in China”,拉出关到海上转一圈,贴上原产地某国的牌子,船都不下再拉回中国。

  税收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根基,有很多民营企业老板的奢侈品消费如飞机、游艇、豪车、高档会所等都是以企业的名义来购买,全部从会计上做成“费用成本”,不仅逃避了个人所得税,还抵扣了企业所得税。所以,国家不但要对奢侈品征税,还应该加强企业奢侈品消费税收征管。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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